上海有个七旬夫妇,他们开着那种没牌子、没驾照、没保险的“老头乐”,闯红灯跟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撞上了。这对老两口受了重伤,骨折什么的全都来了,索赔要70多万元。结果法院判那辆正常行驶的李女士赔了36万元。这个判决一出来,大家都吵翻天了。大家都觉得,明明是那对老两口自己违规在先,怎么反而还让人家赔钱呢?不少网友觉得这是在和稀泥,毕竟谁有错谁负责。但法官们并没有随意判决,而是依据了很多法律原则。先看责任划分吧,交警给沈大妈定了50%的责任,李女士33.3%,还有个坐在后座的黄大爷是16.7%。法院就根据这个责任比例来算赔偿金额,没偏袒哪一方。他们索赔的70多万里面有很多不合理的部分,比如还没发生的二期治疗费用,法院直接给驳回了。大家觉得李女士赔钱不合理,是因为忽略了一个重要原则:优者风险负担原则。这个原则说的是交通事故责任不仅要看谁违规,还要看谁能更好地规避风险。李女士开的是机动车,速度快、重量大,危险性更高。而沈大妈开的“老头乐”速度慢、防护差,她又是七旬老人反应迟钝。所以就算李女士绿灯通行也有义务谨慎观察、减速慢行。这次法院判李女士赔偿36万元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这次案例给开“老头乐”的老年人提个醒:那种无牌无证的车就像定时炸弹一样危险。如果再不遵守交通规则可能会陷入车不安全、人不懂法、赔偿不起的风险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