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部分群众“想告不敢告、想告不会告”仍较突出。随着社会分工细化、纠纷类型增多,一些民事权益受损当事人虽有维权意愿,但受限于法律知识不足、取证能力弱、经济负担重或心理压力大,难以独立完成起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老年人及生活困难人员主张赡养扶养、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离婚及损害赔偿、未成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护、军人军属和烈士遗属等群体的权利救济需求更为集中——诉权能否真正实现——直接影响公平正义的落地。
这份指导意见的出台与实施,反映了司法保护向更精细、更贴近群众需求的方向推进。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通过制度完善回应弱势群体“维权难”,既提升了权利救济的可及性,也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更可操作的路径。其落地效果既取决于司法机关的执行与协同,也离不开相应机构、社会组织和公众的配合,最终让更多当事人在需要时真正用得上法律、走得通程序、得到应有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