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摆渡人廖练刚四次江中救人 用实际行动诠释人间大爱

问题——汛期水险多发,突发落水救援存在时间窗口。

7月19日清晨,湘江一带风大浪急,水位与流速受汛期影响明显。

事发时,一名青年被浪卷入江中,短时间内出现下沉迹象,救援窗口极其有限。

关键时刻,正在岸边停船的摆渡人廖练刚立即发动自制摆渡船赶往事发水域,并与另一名村民协同,将落水者转移至船上脱险。

事后获救者送来锦旗致谢,廖练刚表示拒收现金酬谢,“救人是应该的”,只求心安。

原因——自然条件叠加安全意识薄弱与救援资源分布不均。

汛期江河水位波动大、暗流与回旋流增多,清晨时段能见度、岸线活动组织与巡护力量相对薄弱,叠加风浪影响,落水后极易出现被卷走、呛水和体力迅速耗尽等风险。

从个体层面看,部分群众对汛期水域危险性评估不足,临水活动缺乏必要的防护与同伴照看。

从基层救援布局看,专业力量不可能覆盖所有水域点位,关键时刻常常依赖“就近的船、就近的人”和对水情的熟悉程度,形成“黄金几分钟”内的应急补位。

影响——一次成功救援背后,是社会互助与公共安全治理的双重启示。

廖练刚回忆称,近年已多次在湘江参与救人。

多次出手的背后,一方面体现出基层群众在危难时刻的责任感与互助精神,另一方面也映照出水上安全风险的现实存在:同一片水域在汛期重复出现险情,说明风险提示、巡护劝导、救援装备布设等环节仍有提升空间。

对获救者家庭而言,这是一场避免悲剧的“及时雨”;对社区而言,这是邻里互助传统的生动注脚;对公共治理而言,则是一堂警示课——任何一次“侥幸获救”都不应被视为常态。

对策——以“防”为先、以“快”为要,织密水上安全与应急救援网。

其一,强化汛期临水风险提示与行为约束。

对人员活动较多的江滩、渡口、浅滩等重点点位,完善警示标识、广播提示与夜间照明,必要时在高风险时段实施临时管控与巡查劝离。

其二,推动水上应急设施“就地可用”。

在重点岸段配置救生圈、救生绳、长杆等简易救援器材,建立定期检查维护机制,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到、用得上。

其三,做实基层应急培训与联动。

组织村(社区)干部、摆渡人、沿岸经营户等开展溺水救援与心肺复苏培训,明确报警、抛投、牵引、转运等基本流程,形成“发现—呼救—初救—专业接力”的闭环。

其四,完善对见义勇为与志愿救援的保障机制。

对长期参与救援、熟悉水情的基层力量,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纳入志愿救援队伍管理,提供必要保险保障与装备支持,让善行更有底气、更可持续。

前景——从“个体勇为”走向“制度护航”,让平安更可预期。

随着沿江地区生产生活方式变化,亲水活动增多、汛期极端天气事件呈现不确定性,水上安全治理需要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从单点救援转向系统防控。

像廖练刚这样熟悉水情、愿意出手的基层群众,是社会治理的宝贵资源,但不能把公共安全寄托在个体勇敢之上。

未来应通过更细的风险分级管理、更强的基层联动机制、更密的救援设施布点,把“有人愿救”转化为“更少需要救”,让每一次出行、每一次亲水都更有保障。

当急流中的生命与时间赛跑,总有人以凡人之躯架起希望之舟。

廖练刚的故事告诉我们:伟大不必惊天动地,坚守善良便是英雄。

在追逐物质利益的时代洪流中,这种源自本真的道德选择,恰是民族精神最坚实的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