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依纯深圳开唱被骂“强行侵权”

说起李荣浩喊话单依纯这事,您还真得跟紧点看。就在3月29日,李荣浩直接在社交平台上发了话,说3月28日单依纯在深圳开唱的时候,明明都没拿到他歌曲《李白》的授权,还非要硬唱,这就叫“强行侵权”。第二天凌晨,单依纯赶紧出来道歉,说是这事得怪主办方,自己疏忽了没亲自盯着看。李荣浩也没说非得要赔偿,就是对网上那些骂人的话有点不爽。 其实这事儿一出,大家伙儿都在琢磨,商演里是不是就默认能随便唱别人的歌?汉盛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李旻把话挑明了,歌手要是没拿许可就唱别人的曲子,不光是侵犯了词曲作者的表演权,这背后的改编权、获得报酬权,甚至保护作品完整权都可能被牵连上。要是把演出录下来传到网上,那信息网络传播权也没跑。有人问以前也唱过咋这次就不行?李旻解释得很透彻,商演里每一首翻唱的歌都得单独弄个授权,压根儿不存在“批量默认”这种好事。 至于说赔偿多少钱,还得看主观上是不是故意。之前有媒体报道过行内的规矩,每首歌的版权费不一样。要是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那边的路子,有现成的计算公式;要是直接找作者或者版权公司谈,那得看流量情况,几万到几十万都有,遇到单次3万版权费的也不少见。 翻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官网您就能看见,像音乐会这种现场表演的收费是按座位数乘以平均票价再乘以4%来算的。标准里还特别写明了个底线:要是座位数在1000人以下,一首曲子的钱低于100元的话,那就按100元算;要是座位数超过了5万人,一首曲子的钱低于3000元的话,就按3000元收。 这回李荣浩主张“强行侵权”,说白了就是他明知没授权还硬唱。这跟那些以为自己拿了授权、或者忘了申请的情况可不一样。李旻说这核心区别就在主观过错上。要是明知没授权还硬唱,那就是故意侵权,主观恶意大;要是因为忘了或者疏忽误以为有授权,那就是过失侵权。 至于能不能免责?李旻觉得很难。一般情况下,歌手可不能光说“不知情”或者“都交给主办方了”就能完全脱干系。作为表演者,他有合理核查授权的义务,这份责任委托给主办方也躲不开。除非能证明授权文件有伪造或者隐瞒的情况自己没过错才行,不然就得停了侵权行为还得赔钱。至于到底赔多少、罚多少,还得结合过错大小来定夺。 关于这次单依纯和李荣浩的纠纷,更详细的消息大伙儿还是去新快报客户端上看新快报记者毛毛雨的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