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海洋成为国家战略发展的新疆域,海岛城市如何破解治理困局成为时代课题。
舟山市作为全国唯一以群岛设市的地级行政区,面临着海洋污染监管、海洋资源保护、偏远海岛服务等多重难题。
近日,由舟山市司法局牵头统筹、普陀区司法局具体编写的《舟山市涉海涉渔法律服务指引》正式发布,这份指引精准锚定海洋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为涉海涉渔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及监管部门搭建起全链条法治支撑体系,标志着舟山海洋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
舟山的海洋治理之困源于其独特的地理和产业特征。
群岛地形导致的空间分散、海洋生态的脆弱性、产业发展的多元性,以及偏远海岛民生服务的不均衡,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传统治理模式难以应对的复杂局面。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舟山没有止步于"就海治海"的浅层探索,而是以海洋强国战略为坐标,将法治思维系统嵌入海洋治理的各个环节。
在立法创新上,舟山坚守"立法跟着问题走,贴着民生办"的准则,将立法过程转化为破解治理痛点、回应群众期盼的过程。
针对海钓热潮带来的生态资源压力,舟山率先出台《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和配套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创设海钓许可制,加强保护区内海钓资源的有序利用和安全管理。
面对船舶污染"海陆衔接盲区",《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创新性建立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单制度,通过数字化应用实现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推动近岸海域优良水质占比大幅提升。
这些立法并非简单的条文堆砌,而是直击治理堵点的制度创新,彰显了舟山立法的实操性与前瞻性。
立法的温度更体现在民生细微处。
针对群众自提瓶装燃气的安全隐患和偏远海岛居民用气难的问题,《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创设统一配送机制,保障用气安全;面对海岛电梯救援耗时长的困境,《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创新救援模式,构建立体监管网络;针对养老服务不均衡现象,《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打造"因岛施策+智慧互联"模式,让高龄独居老人安享晚年。
这些法规虽涉及不同领域,却共同指向一个核心:以法治思维破解海岛特有的民生难题,让制度红利真正惠及每一座岛屿、每一位群众。
十年来,舟山共制定16部地方性法规,其中4部为全国首创,填补了海洋法治的空白。
这些法规织密了制度之网,为海洋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同时,舟山在执法、普法、基层治理等方面也进行了深入探索。
"海上枫桥经验"激活了基层善治,连续20年获得"平安市"荣誉,并获得"长安杯"殊荣,共同印证了这座海洋城市的法治实践成效。
在产业发展方面,舟山围绕大宗商品贸易等核心产业,先后出台《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将《舟山市海岛民宿业促进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并储备港区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立法项目。
这种"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的立法模式,让地方性法规既成为生态保护的"安全阀",又成为产业升级的"导航仪",形成了"立法护航产业,产业反哺发展"的良性循环,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制度根基。
海洋治理不是单一部门、单项举措可以完成的任务,更需要以法治为底座、以规则为纽带、以服务为支撑的系统工程。
舟山以涉海涉渔法律服务指引为抓手,叠加地方立法与数字监管等制度创新,既回应了海洋生态脆弱性与产业合规复杂性的现实挑战,也为海岛民生均衡供给提供了更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面向更广阔的蓝色未来,谁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谁就能在海洋经济新赛道上赢得更稳健的发展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