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破获特大"酵素梅"非法添加案 涉案团伙制售含毒减肥食品获刑

一、问题:网红食品暗藏违禁成分,消费者深受其害 随着健康减重理念在社会层面持续升温,一类以青梅为主要原料、添加所谓"酵素"成分的蜜饯类食品近年来在各大社交平台迅速走红。

商家借助短视频种草、直播带货等新兴营销手段,将其包装为"懒人减肥神器",以"排出宿便""躺着也能瘦"等话术吸引大量消费者购买。

然而,这类产品背后隐藏的风险远超消费者预期。

2023年10月,江苏省江阴市市民罗女士在某电商平台购入一款宣称"天然排毒、轻松瘦身"的"酵素梅",按说明服用后不足半小时便腹痛剧烈,当日腹泻三次,身体极度虚弱。

数日后再次尝试,症状如出一辙。

同年12月,另一名市民成女士购入同款产品后出现持续腹泻,严重时甚至便血、脱水,健康受到严重损害。

2024年2月至3月,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收到多起同类投诉。

经初步检测,涉事"酵素梅"中被检出酚酞——一种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用于食品的泻药成分。

长期摄入酚酞可导致电解质紊乱、肝肾损伤,并具有潜在致癌风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于2023年10月专门发布通知,将酚酞类物质认定为有毒有害物质,明确禁止在食品中添加。

二、原因:逐利驱动下的系统性造假 经查,2023年2月,闫某、何某佳、何某康三人共同出资18万元,在河南省夏邑县注册成立"果味源商贸有限公司",租用厂房并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合法外衣掩盖非法生产行为。

起初,三人为达到所谓"瘦身效果",在包裹青梅的葡萄糖粉中直接添加酚酞。

然而,随着国家针对酚酞出台专项检测标准,被查获的法律风险随之上升。

为规避监管,他们转而寻求更具隐蔽性的替代物质——酚丁衍生物。

这类化学衍生物与酚酞作用机理相近,过量或长期摄入同样可致肠道功能紊乱、水电解质失衡及肝肾损伤,危害性并不低于酚酞本身。

上述行为揭示出一种值得警惕的违法逻辑:不法分子并非不知法律红线所在,而是在监管压力下主动寻求规避路径,以技术手段对抗执法,折射出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隐蔽化、专业化趋势。

三、影响:销售链条广泛,危害波及全国 涉案产品通过电商平台向全国分销,销量巨大,受害消费者遍布多地。

鉴于案情重大、社会危害面广,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江阴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于2024年4月在河南夏邑、江苏沛县等地同步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生产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现场查获有毒"酵素梅"逾10吨、化学原料1.5公斤。

此案不仅造成直接的消费者健康损害,更对市场秩序和公众信任产生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以"健康""天然"为卖点的食品品类,因少数不法商家的违规行为而整体公信力受损,正规经营者亦因此承受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压力。

四、对策:司法重拳出击,多部门协同治理 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起公诉,并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江阴市人民法院依法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何某佳、何某康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800万元至60万元不等;同时判令各被告人承担销售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金额从85万余元至1212万余元不等。

被告人何某佳提出上诉后,在二审审理期间自愿申请撤回,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5日裁定准许,判决现已正式生效。

此案的查处,是检察机关以"小切口、大攻坚"方式推进食药安全专项监督的典型体现。

通过个案办理带动系统治理,推动监管部门完善源头管控机制,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构建起更为严密的食品安全防线。

五、前景:强化全链条监管,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健全食品药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当前,网络销售渠道的快速扩张为食品安全监管带来新的挑战,违法产品借助电商平台实现跨区域、规模化分销,传统属地监管模式面临较大压力。

对此,有关部门需进一步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能力,推动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问题产品快速下架、溯源追责机制。

与此同时,消费者教育同样不可或缺——面对"速效减肥""天然无副作用"等营销话术,公众应保持理性判断,通过正规渠道选购经过认证的食品,切勿轻信未经科学验证的功效宣传。

从“酵素梅”案件可以看到,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往往披着“健康”“轻食”“管理身材”的外衣,其本质仍是对公共安全底线的挑战。

对以“速效”为诱饵、以非法添加为手段的行为,必须坚持依法严惩、综合治理、关口前移,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让违法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守住“入口”安全,守护消费者对健康消费的信任与市场的公平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