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律政剧里常出现的法律“坑”,这次咱们就来聊透这四个常见误区

TVB律政剧里常出现的法律“坑”,这次咱们就来聊透这四个常见误区。 第一个坑:选律师时,观众总以为大律师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事务律师只能打杂。其实香港律师就两种,大律师专打官司,哪级法院都能去;事务律师业务范围广,只能在低级法院混。这两种律师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之分。内地就简单多了,律师资格证全国统一,拿到证就能打民事、刑事、行政官司。 第二个坑:“你有权保持缄默”这句台词很火。它其实是美国1966年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里的台词,后来被全球英美法系地区沿用。内地现行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米兰达警告”。《刑事诉讼法》规定嫌疑人应该如实回答,对无关问题可以拒绝。 第三个坑:法庭上法官和律师都穿法袍戴假发。其实香港的规矩是不一样的,地区法院法官不一定戴假发;只有大律师才能全副武装。内地就更简洁了:法官穿法官袍,检察官穿制服,律师统一正装再披个律师袍。 第四个坑:“我反对”不是用来吵架的。TVB法庭上控辩双方针锋相对喊“objection”,看起来挺带感。内地庭审也可以互相辩论,但节奏由审判长掌控。 第五个坑:陪审团和人民陪审员制度不同。香港实行陪审团制度,12名市民组成陪审团负责认定事实。内地是人民陪审员制度,3名陪审员加上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 虽然TVB律政剧让法庭看起来像辩论战场很刺激,但法律可不是爽文写出来的。下次追剧记得留个心眼别被剧情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