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法院深夜调解家事纠纷 为患病儿童撑起司法保护伞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一间调解室里,近日亮起了不寻常的夜灯。一起涉及离异夫妻子女医疗费分担的家事纠纷,在这里得到圆满解决。案件当事人蒋某与李某离婚后,其子确诊先天性心脏病需手术治疗,由此引发的医疗费分担争议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这并非简单的经济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但现实中,离异家庭子女权益保障仍面临诸多挑战。数据显示,我国家事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占比超过三成。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原告蒋某作为直接抚养人已先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10万余元,而被告李某作为母亲确有实际困难。法官团队没有机械适用法律条文,而是深入剖析矛盾根源:一上要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未成年人获得应有保障;另一方面需兼顾当事人现实状况,避免"法律赢了,亲情输了"的局面。 为此,法院创新采用夜间调解机制,利用当事人下班后的时间开展调解工作。在近3小时的调解过程中,法官从三个维度开展工作:首先阐明法律规定,明确父母共同抚养的法定义务;其次引导情感沟通,重建亲子联系;最后寻求务实方案,在医疗费分担比例上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这种处理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调解协议不仅解决了眼前的经济纠纷,更促使双方就子女后续抚养问题形成共识。法院数据显示,类似家事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后,协议履行率高达92%,远高于判决执行率。 从更深层次看,此案反映了新时代家事审判改革的核心理念。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强调"调解优先、情感修复、权益保障"三位一体的工作方针。净月法院的实践表明,柔性司法在化解家事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能够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展望未来,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新规实施,司法机关在家事纠纷中将承担更多指导职能。专家建议,应继续完善家事调解员制度,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为特殊家庭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配套服务,构建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家事纠纷往往因费用而起,最终要回归责任。孩子的健康与成长不应因父母矛盾受到影响。通过明确义务、修复关系、保护孩子,司法在家事领域实现了其价值。只有让每起纠纷的化解都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才能真正落实"共同守护"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