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纵深推进、两岸及港澳经贸往来持续扩大、侨务联系更趋密切,跨境投资、劳务、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合同履行等纠纷呈现数量上升、类型多元、法律适用更复杂的特点。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归侨侨眷就业创业、置业安居、企业经营等的权益保护需求更加集中,迫切需要更加稳定、可预期、可执行的法治保障与救济渠道。 原因:一上,区域融合发展加快带来人员、资金、信息流动提速,纠纷的跨法域属性更加突出,单一法域内部的传统处理方式难以完全覆盖“跨境取证难、规则差异大、裁判衔接弱”等现实挑战。另一方面,营商环境竞争日益体现为规则之争、制度之争,司法公信力与便利化程度成为吸引投资、稳定预期的重要支撑。加之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司法机关证据规则、程序衔接、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等上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最高法报告显示,2025年审结涉港澳台案件3.1万件,同比增长15.6%,折射出涉及的司法需求的持续攀升与案件结构的变化趋势。报告提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明确认可并执行大湾区内地九市设立的港资澳资企业选择港澳为仲裁地的裁决,此安排有助于增强市场主体对争议解决路径的信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跨境经营的可预期性。地方层面的探索亦在深化:广东法院引入港澳调解组织参与,调解近千起涉外涉港澳纠纷;涉台领域通过调解平台引入台胞调解员,已有129名台胞调解员入驻,推动纠纷在诉前、诉中更高效化解;江苏、浙江、福建等地选聘港澳台同胞和侨胞担任人民陪审员、调解员,扩大依法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促进沟通互信与裁判接受度。 与之呼应,最高检报告提出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2180件,深化与港澳执法司法机构交流合作,并支持福建、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加强对台司法互助联络窗口建设;同时会同中国侨联推进检侨合作,加强涉侨检察工作。上述部署体现出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权益保护、风险防范等上的综合发力,有助于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等环节更好维护相关群体的合法权益,形成司法与社会治理的合力。 对策:从“两高”报告释放的信号看,下一步工作可在“三个强化”上持续用力。其一,强化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围绕证据认定、文书送达、裁判承认与执行、仲裁司法审查等关键环节,推动形成更顺畅的衔接链条,为跨境纠纷提供更稳定的制度供给。其二,强化多元解纷与源头治理,鼓励调解、仲裁与诉讼有机衔接,扩大港澳调解组织、台胞调解员、侨界专业力量参与的制度化空间,把矛盾化解在前端、化解在基层。其三,强化服务保障与精准供给,面向港澳台同胞和侨胞群体的高频需求,在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案件专门化审判、专业化办案团队、便民诉讼服务、普法宣传与法律援助等上加大供给,提升获得感与安全感。 前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重要纽带。随着大湾区制度型开放持续推进、跨境要素流动更加频密,司法规则衔接与执法司法协作将从“解决个案”向“完善体系”迈进。可以预期,围绕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跨境调解成果司法确认、数字化诉讼服务与跨境证据规则等领域,相关制度供给将深入细化;同时,检察机关与侨联等社会组织的协作将更常态化,为涉侨权益保护提供更坚实的支撑。通过持续完善制度、优化机制、提升能力,港澳台同胞和侨胞在内地学习、工作、生活、投资的法治保障将更加有力,区域融合发展也将获得更稳定的法治动能。
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他们的权益保护关系到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两高"工作报告将此工作置于突出位置,充分说明国家司法机关正在以更加主动、更加系统的方式,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区域合作,为这一群体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既是依法行使司法权的体现,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将更增强港澳台同胞和侨胞对国家的认同感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