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拟追授贺娇龙记大功奖励 用生命诠释乡村振兴使命担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2月2日发布《关于追授贺娇龙同志记大功奖励的公示》,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评议推荐和人社厅研究,确定对已故干部贺娇龙追授记大功奖励,公示期为2月2日至2月6日。

这一决定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优秀基层干部的褒奖,也是对其为民服务精神的深切缅怀。

贺娇龙生前是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曾任昭苏县副县长。

2020年,她身披红斗篷在雪原上策马扬鞭,为当地旅游项目代言的短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引发社会关注。

这段视频不仅展现了新疆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魅力,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一名基层干部主动融入新时代宣传工作、积极推介家乡的担当精神。

随着贺娇龙的"出圈",昭苏县乃至伊犁州的知名度也随之提升,她成为"新疆文旅推荐人"之一,带领直播团队为乡村振兴事业贡献力量。

今年1月11日,贺娇龙因工作需要,在博乐市进行农产品电商销售活动的前期拍摄工作。

在这次工作中,她不幸坠马,头部受到严重创伤。

经过全力抢救,因伤势过重,贺娇龙于1月14日不幸离世,年仅35岁。

她用生命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为民情怀,什么是对工作的执着追求。

贺娇龙的先进事迹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

在今年新疆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用生命践行为民情怀的贺娇龙"的表述,这充分说明她的精神品质和工作成就已成为全区的宝贵财富。

追授记大功奖励,是对她生前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其崇高精神境界的致敬。

贺娇龙的事迹启示我们,新时代的基层干部要像她一样,把为民服务作为最高追求,把推动地方发展作为神圣职责。

无论是在传统的行政工作中,还是在新兴的电商、文旅等领域,都要以饱满的热情和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她虽然离开了我们,但她的精神将继续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在各自的岗位上砥砺前行。

荣誉的意义不止于纪念,更在于引导。

以制度化褒奖致敬一线奉献者,既能凝聚奋进力量,也应推动各地在产业推广、公共服务与安全保障上补齐短板、形成长效。

把对先进的崇敬转化为对事业的坚守,把一时的关注沉淀为长期的机制建设,才能让乡村振兴的道路越走越稳、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