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孙宪忠:生态环境法典不像民法典

就在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第二次大会的时候,北京人民大会堂里,封面新闻记者找来了全国人大代表、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民法学家孙宪忠,专门跟他聊生态环境法典。 孙宪忠记得,国家早就明白环保很重要。上世纪80年代刚改革开放那会儿,就想搞清楚怎么赔偿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不过他跟记者讲,民法里的赔偿那一套不太适合用在保护生态上。因为民事赔偿要把因果关系搞清楚才好赔钱,但环境污染往往牵连的人太多了,老百姓想证明自己受害太难了。 我国的立法机关很聪明,早在1989年就把环境法给立下来了。孙宪忠说,这部法律都已经实施三十多年了。这三十年国家发展得可快了,现在通过编这部法典,把环保提升到了生态的高度。他解释说,这意味着咱们不再是出了问题再去救火,而是主动去预防可能出的岔子。 孙宪忠说这个草案挺好的,很有前瞻性,解决问题的意思特别明显。等它真正施行以后,原来的环境保护法这10部法律都要被收编进法典里去。像长江保护法这类以后还会保留。另外像气候变化这种还没专门立法的事儿,这次编法典也得先定几个原则。 他还说生态环境法典不像民法典那样把所有跟民法沾边的都收进来。这样做主要是因为现在发展阶段不一样。“咱们得留个口子。”孙宪忠说,以后不管气候变化还是别的啥新问题冒出来了,法律也能跟上继续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