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河十年生态修复初见成效 三省联动探索流域保护新模式

长江上游蜿蜒436.5公里的赤水河,曾因历史遗留的粗放发展模式承受较大生态压力。监测数据显示,流域内一度存在17座小水电站、23座煤矿和116个砂石料场,水土流失加剧、生物多样性明显下降。这不仅影响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也制约着沿岸13个县市区的可持续发展。面对困局,2013年起云贵川三省推进协同治理。云南省昭通市率先完成全部小水电拆除和矿山关停,累计退出生猪养殖场247家。更关键的是,三省共同出台《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建立涵盖水质考核、资金补偿、联合执法等内容的制度体系。其中“双向补偿”机制明确:上游省份出境断面水质达标可获得下游补偿,超标则需向下游支付,通过奖惩对等提升各方治理动力。生态治理成效正在转化为发展收益。昭通市赤水源镇种植20万亩生态竹林,带动农户年均增收超过3万元。镇雄县银厂村村民吴道全的经历具有代表性:其家庭通过种植方竹年收入6万余元,比传统耕作增收4倍。目前流域内特色农产品年产值已突破50亿元,形成筇竹、猕猴桃等8个地理标志产品。专家指出,赤水河治理实践具有三上示范意义:一是跨省流域治理需打破行政边界,二是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可以同向发力,三是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据生态环境部监测,当前赤水河云南段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标准,特有鱼类种群数量恢复至35种,较治理前增加12种。

赤水河十年之变说明,生态治理不是靠“单点突破”,而是制度安排、监管执行与产业转型共同作用的结果;把共同的河流当作共同的责任,把清水绿岸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获得感,治理成效才能经得起时间检验。面向未来,持续深化跨省协同,以法治巩固成果,以绿色发展夯实基础,赤水河的清流将更持久地滋养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绿色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