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8800元雇人找猫结果发现猫就在自己房间

上海陈女士花了8800元雇了一家公司帮她找猫,结果发现猫根本就在她自己的房间里,这事闹得挺大,大家都在议论她的8800元钱到底该不该退。这家公司是上海它在科技有限公司,姚志斗律师给出了解读。陈女士向潇湘晨报反映,她是在2月21日晚上把猫带到朋友办公室玩时发现猫不见了的,到了22日早上就给这个公司打电话,付了1000元定金加上尾款7800元总共8800元雇人去找。2月27日她告诉记者,她已经决定要起诉这家公司要求退款了。 这事闹得挺大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姚志斗律师也关注到了。他认为猫并不是这个寻猫公司找到的,也不是因为公司的行为让猫自己回家了,物业工作人员是意外发现的猫在桌子底下。所以不符合合同里面的4种视同找到的情况。这个合同里压根就没有写什么“按结果收费”,而是说不管多长时间、什么地方、用什么方式找到都算数。姚志斗律师说这个公司事后提出的按结果收费根本就不算数。 2月27日陈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她已经决定起诉这家公司要求退款了。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这个事得让领导处理,现在没法回答。 寻猫公司事后说的按结果收费到底能不能算呢?姚志斗律师表示这个说法不成立。因为合同里没有写这条,当时签合同时也没告诉过陈女士这条规定。而且这时候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表示如果寻猫公司不退款的话可能会提出几种理由。一种是说符合合同里4种视同找到的情况。还有一种是说服务已经完成了应该收钱了。第三种可能是因为陈女士给的线索方向不对导致没找到。不过姚志斗律师指出这些理由都站不住脚。 现在陈女士要求退款是有法律依据的。第一就是因为她花了8800元雇了这个公司去找宠物,但是最终找到宠物的不是这个公司也不是因为他们行动导致的;第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姚志斗律师认为这个寻猫公司应该适当退款给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