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周灿、陈雯瑞把2月10日的新闻给写了下来,娄底市水利局这次可是拿出了大动作。过去大家老是担心执法机关会不会“小过重罚”,现在这里搞起了柔性执法,硬是把执法力度和温度给平衡了,结果不仅效果好,还把营商环境给优化了不少。 说起来这事儿挺巧,双峰县那边的金子冲水库和水荆塘水库正干得热火朝天呢。今年2月初的时候,检查组跑去一看,发现这两工地局部施工材料不合规,工序也没按设计来。检查组的人也没急着开罚单,反而先给建设单位指出来问题在哪、该怎么改。人家一听就立马动手整改。后来复核一看,这些问题虽然存在但都是小打小闹,根本没伤到工程主体的筋骨。当事人还挺配合,改得彻底也没留下啥后遗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又及时改了没造成危害的就不用罚。再看《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里的条款也挺对得上号。市水利局顺理成章就给两起案子都判了个不予处罚。不过规矩不能废,整改通知书还是得发下去逼着限期把事儿给办利索。这招真是妙,既没给市场主体添负担,又让他们心里有数了以后知道守规矩。 这种“管教结合”的新做法比以前那种光罚不教强多了。以前是“一罚了之”,现在换个法子批评教育、指导约谈、限期整改都用上了。这样一来既没浪费执法资源去搞那些没必要的强硬手段,又把目光牢牢盯在防风险、保安全上。企业能感受到这层人文关怀,质量安全意识自然也就跟着提上来了。 不过话说回来,优化营商环境绝不能把监管底线给松了。市水利局推行柔性执法的时候,“安全红线”这道坎儿是一步都没退让过的。谁要是整改不到位、死活不改或者是真惹出大祸了,那肯定是要被依法严惩的。下一步他们打算强化一下“服务+监管”的模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以后要用更精准的执法和更好的服务去守护江河安澜的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