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把目光投到上海崇明法院,12月18日,有个叫刘某的电鱼者因为在禁渔期作案被判刑,法院也把他的赔偿款给处理好了。这次案件是七个人一起审理的,其中有三名法官和四名搞环保的专家。他们通过庭审给大家划了个价,说刘某得给河道生态修复交钱两千多元。这笔钱得拿去放鱼、补鱼,恢复天然渔业资源。这事其实还得从2018年3月说起,刘某拿着电瓶、逆变器和电网兜去崇明的河道里抓鱼。他那一天抓了10.54公斤杂鱼。本来因为这个事他被判刑了四个月拘役,现在又因为破坏环境要赔钱。 法庭上,检察官和辩护人争得很激烈,就是要弄清楚电捕鱼到底伤了生态多大的事。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的助理研究员陈禹给大家讲了讲数据,华东师范大学的教授达良俊也把电捕鱼导致的鱼类结构混乱、食物链断裂等后果给大家解释了一遍。 合议庭考虑到了电捕鱼对环境的伤害范围大、时间长,所以除了让他坐牢之外,还决定让他再赔点钱来修复生态。刘某当场就认了错,保证以后不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这笔赔偿款会被法院执行局盯着,专门用来搞崇明地区河道的修复项目,比如人工放流和恢复栖息地。 这次案件算是个系列案件的收官战,跟刘某一起受理的七起涉电捕鱼公益诉讼都是农业农村部2018年10月部署的“亮剑2018·电鱼整治”行动之后集中提起的。前面五起案子已经调解解决了,还有一起因为被告找不到人转成缺席审判。现在刘某的案子宣判后,这批案子就全部结束了。 接下来制度还要升级呢!2020年起上海三区的法院要把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都管起来,实行“三合一”审理模式。上海市高院刚印发了个意见明确了这事。崇明法院院长朱丹说要借着这个机会完善审判机制,把“崇明经验”再升级一下,给上海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更强大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