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咱们是不是还得去领那个离婚证呢?

拿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咱们是不是还得去领那个离婚证呢?这事儿把很多人给弄糊涂了,因为没有民政局的那个小红本,到底算不算真的离了?还得专门跑一趟去领吗?其实答案很简单:这就算离了,也不用去领了。法院判下来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跟民政局发的那个离婚证一样有效,都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凭证,没啥区别,也不需要互相转换。 咱们得先弄清楚一个事儿:中国解除婚姻关系就两种方式,各有各的凭证,不能搞混。一种是去民政局办协议离婚,只要夫妻俩商量好了签了字拿了离婚证,这就算彻底离了;另一种是打官司让法院判或者调解,只要那个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了,这也就完事了,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任何手续。 虽然说不用再去领离婚证了,但有些关键的事儿还是得赶紧办了。首先得确认文书到底有没有生效。要是调解的话,双方一签收马上就生效;要是判决的话,还有15天的上诉期呢。如果两边都没上诉,过了这15天第二天就生效了;要是有人上诉了,那就得等二审的结果出来才算数。 然后要去原审法院申请一份《离婚证明书》或者《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这个证明很有用,它只写关键信息,不写隐私细节,以后办户口迁移、再婚、贷款的时候带上它会省事很多。 接着得去户籍派出所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给改了。带着生效的文书和那个生效证明去派出所就行,把“已婚”改成“离婚”,免得以后办事有麻烦。 最后要是再结婚的时候记得带上身份证、户口本还有判决书或调解书和那个生效证明就行,不用再拿出民政局的那个小红本了。 这儿还有个重要提醒:这法院判下来的文书可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最终证据啊!法律效力比离婚协议高多了。一定要把它跟生效证明一起收好放着永远别丢!要是丢了补办手续可麻烦了,还得回原审法院查档案去办。 诉讼离婚拿到判决书就等于有了合法的“离婚证明”,跟民政局发的那个离婚证一模一样有效。把上面说的这些后续步骤都做完了,再好好保管好文书材料,就能合法地确认单身身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