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竞业限制条款不能乱用

最近两年,社保、竞业协议这类事情的案子变多了。最高人民法院就在8月1日开了个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主要是为了让这些法律问题有个统一标准,保护劳动者权益。这个解释从9月1日起开始实行。刘洋给大家写的文章,记者张赛和王帅负责采访。张奇斌作为制片人,陈晓月策划了这个报道。陆毅负责监制工作。陈浩洲负责编辑文章。这次发布的解释里说,“不缴社保”的约定是无效的,单位必须给经济补偿。因为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做的事情。有些单位为了逃避缴纳社保费用,或者劳动者主动放弃社保,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允许的。竞业限制协议也不能乱用。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一些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比如劳动者不知道或者没接触过保密事项,这个协议就对他没有约束力。如果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单位不用给他两倍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不签合同要给双倍工资,但是如果是员工自己故意不签的话,单位就不用赔钱了。这次司法解释还规定了“连续订立两次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有些单位会否认签约次数来逃避义务,这次解释就把这个标准明确下来了。还规定了转包、分包、挂靠这些问题怎么处理。 如果承包人把活儿转包给没资质的人,或者挂靠别人来干活,出了事承包人或者挂靠人都要负责赔钱和工伤待遇这些事情。还有一种情况叫混同用工,就是两家公司一起用一个员工。这种情况下如果没签劳动合同的话,两家公司都要负责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