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生态环境治理中,“污染易、追责难”长期是基层执法的痛点。尤其在涉水、涉土等污染事件中,生态损害常表现为水体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受损、修复周期长等后果。如何把损害“算清楚”、把责任“认到位”、把修复“落下去”,直接关系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能否从理念变为可执行的治理链条。东莞此次办结首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正是对该难题的制度性回应。 原因——追责难,核心在于损害量化、因果认定与修复成本核算的技术门槛高。过去,部分案件在证据固定、污染链条还原、评估方法选择等环节存在薄弱点,容易出现“金额说不清、修复怎么做不明确、责任边界难划定”的情况,导致协商推进缓慢、追责力度不足,甚至形成“企业污染、群众受害、财政兜底”的不合理局面。为补上技术短板,东莞于2024年8月设立专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成为继广州、深圳之后广东省第三个具备涉及的专业资质的城市,为生态损害认定提供法定、权威的技术支撑。 影响——在此次案件中,执法部门委托具备环境损害鉴定资质的机构介入。经查,一家企业将超标污染物直接外排,导致周边水体受损。针对“赔多少、怎么赔、修到什么程度”等关键问题,鉴定机构组建专业团队,按规范流程开展现场勘查与数据采集,分析污染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并对生态环境损害金额及修复费用进行评估,形成司法鉴定意见书。该意见为赔偿磋商提供量化依据,也为后续责任追究提供证据支撑。目前涉事企业已依法支付赔偿金,相关资金将专款专用,用于受损环境修复。实践表明,通过司法鉴定将生态损害“数字化、证据化”,能提升执法与追责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推动“谁污染、谁治理”从原则要求变为闭环落实。 对策——从治理体系看,东莞形成的“科学定损、精准修复、刚性追责”闭环,关键在于将技术能力与制度安排同步嵌入办案流程。一上,专业机构通过实验室检测、模型核算、成本测算等手段,提高损害评估的精度与可复核性,使赔偿标准更清晰、更具说服力;另一方面,执法部门通过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快速处置等机制,实现“执法发现—鉴定介入—责任落实”的顺畅衔接,减少证据流失和责任推诿空间。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模式是在推动“环境成本内部化”:让污染者对其外部化的环境成本承担可量化、可追责的法律后果,倒逼企业将环保投入纳入经营决策,形成“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的稳定预期。 前景——随着环境治理进入更精细、更体系化阶段,司法鉴定机构的角色也在从“事后定损”向“事前赋能”延伸。扎根本地水质环保领域多年的专业机构,除服务执法办案外,还可为企业提供合规咨询、技术指导与风险排查,帮助企业提前识别污染隐患,将排污控制、工艺优化、应急管理等要求前置到生产全过程,从源头减少环境损害。下一步,东莞如能在典型案例发布、损害评估方法统一、修复效果评估以及资金使用监督等持续完善配套,并加强跨部门协同与专业人才培养,有望继续提升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的规范性与透明度,为珠三角制造业密集城市探索“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路径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东莞首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的办结,标志着生态环保治理法治化、科学化上迈出关键一步;此实践表明,只有把生态价值量化、把污染责任明确、把修复费用核算清楚,才能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真正落到可执行的制度安排上。随着更多地方建立专业鉴定机构并完善配套机制,我国生态环保法治体系将更健全,污染者违法成本将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也将获得更有力的法治支撑。推动治理从“事后追责”延伸到“事前预防”,是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