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强未成年人违法治理 专家建议完善综合防治机制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对未成年人的法律约束明显加强。按照新法规定,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在符合例外条件时可以执行拘留;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拘留;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可执行拘留。这些修订表达出清晰信号:对未成年人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现实案例也说明了修订的现实意义。2月1日,重庆警方依法对6名打骂他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随后,内蒙古五原县4名14岁女生因霸凌同龄人被依法治安拘留,广东湛江3名15岁少年持械打人被行政拘留。多地执法实践表明,法律的震慑正在转化为更明确的行为边界。更值得关注的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低龄化、暴力化、网络化等趋势。据全国检察机关统计,2024年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超过10万人,同比上升4.3%。其中,一些案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2024年河北邯郸“13岁少年杀人埋尸案”中,被告人张某某因琐事伙同他人杀害同学并埋尸,手段残忍。该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法院依据刑法第17条第3款,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某无期徒刑,成为我国首例对12周岁至14周岁未成年人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这类案件的出现,深入凸显了完善未成年人涉及的法律规制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治理校园欺凌——既要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也要为迷途者留下回归正轨的机会。法律的作用不仅在于划清边界、稳定预期,更在于推动学校、家庭与社会把责任落到日常、把工作做在前端。以法治为准绳,以综合治理为路径,在“有力”与“有度”之间把握尺度,才能让校园成为规则清晰、彼此尊重、守护成长的安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