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了一项重要规定,给八类机构划下了硬杠杠,要把个人贷款业务的综合融资成本公开晒出来。这是北京商报记者廖蒙报道的消息。这次行动由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起。所谓综合融资成本,指的是借款人实际要承担的与贷款相关的一切费用,比如利息、分期手续费、增信服务费这些正常支出,还有逾期后产生的罚息等额外成本。 规定里说的贷款人是银行、消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那些给银行拉客、做担保的第三方公司,也被列为了合作机构。按照要求,银行得把正常履约时的上限明明白白告诉大家,不能偷偷涨价。办业务的时候,不管是在营业厅还是在网上签合同,借款人都得在这张综合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网上贷款还要特意设置强制阅读时间。 特别强调的是,不管是网上买东西分期付款,还是其他消费场景,商家都要在支付页面把本金、分期安排、服务费、收钱的是谁、正常情况下的年化利率写清楚。除了这些已经列出来的项目,别的钱一分都不能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老百姓心里有数,免得稀里糊涂地掉进套路贷的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