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玩,要是行程取消了,商家是不是必须得赔钱?法官今天给大伙儿讲讲这个事儿。

出去玩,要是行程取消了,商家是不是必须得赔钱?法官今天就给大伙儿讲讲这个事儿。李某花了一万多块钱,在一个旅游平台上定了个“某邮轮号5晚6天日韩之旅”,钱也都付完了。结果快出发了,平台通知说船坏了,航班给取消了,是商家违约还是天灾?津南区人民法院最近就把这个案子判了。李某把全额费用14000多块都交了。一个月后平台说要出团了,第二天邮轮公司就给旅游公司发函,说空调坏了航次要取消。平台客服赶紧通知李某,说这是不可抗力,还给提供了别的办法去玩。后来李某要求退款,旅游公司全退了。但李某仔细看了合同里的违约条款,发现行程开始前1到29天取消的话,违约方要赔总费用的100%。他觉得旅游公司违约了,应该“退一赔一”,就告到法院了。法院审理后觉得,李某通过平台和旅游公司签的合同合法有效。合同里也说了哪些情况不算商家责任。这次邮轮是因为空调坏了才取消的,属于合同里写的那种免责事件。邮轮公司已经发函确认了这个事儿并且公告了,旅游公司也转发了函件还给李某退了钱。所以李某要“退一赔一”的理由不成立。法官说在旅游合同里要看清楚那些“不属于商家责任”的情形到底是谁的错还是消费者能忍得住。平台得把合作方的资质和能力审核好。如果是第三方的问题导致行程取消了,平台得及时告诉消费者并按合同办事。消费者在下单前最好仔细看看条款,出了事也别瞎要高赔偿。这样大家才能一起维护好旅游市场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