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犬只致损赔偿争议暴露养犬管理短板。2022年12月,张某骑摩托车从包某家门前公路经过时,被两只犬追逐扑咬(追扑)干扰驾驶,导致摔倒受伤。经检查,张某伤情为骨折并接受治疗。事后张某要求犬只饲养人赔偿医疗费等损失,但包某以“无法证明犬只归属”为由拒绝赔偿,矛盾随即升级并进入诉讼程序。此类纠纷多发生公共道路、村居巷道等场所,往往突发性强、取证零散、情绪对立明显,处置不当容易拖成长期对抗。 原因——责任意识不足与举证能力薄弱叠加。庭审查明,犬只追扑与张某摔伤之间存在直接关联,饲养管理不到位是致害的重要原因。现实中,部分饲养人对“看管义务”和“致损担责”的法律边界认识不清,存在放任犬只自由活动、缺少牵引和约束等问题;事故发生后,若未及时固定现场证据、证人证言又不稳定,也容易导致双方对事实认定产生分歧。本案争议一度集中在犬只是否由包某饲养以及责任归属,反映出基层群众在规范养犬、依法举证上仍需加强。 影响——既关乎个体权益,也关系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犬只追扑引发交通摔伤,不仅侵害受害人生命健康权,增加治疗与误工负担,也可能带来道路二次事故风险。若赔偿久拖不决,当事人对立情绪持续累积,邻里关系紧张,基层治理压力随之上升,进而影响社会信任与公共秩序。从更广的层面看,若“养而不管、致损不赔”被放任,将削弱规则约束,影响群众安全感。 对策——以事实为依据明责,以调解为抓手促和解。开庭当日,审理法院邀请当地人大代表及有关单位旁听庭审,将纠纷化解与法治宣传同步推进。经庭审调查与证据核对,法院依法确认涉案犬只由包某饲养并归其所有,明确事实与责任的基础上组织调解。调解中,人大代表和有关单位从公序良俗、邻里相处以及依法文明养犬等角度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在法律框架内理性表达诉求、合理分担损失。最终,包某同意一次性赔偿张某5000元,张某表示接受,双方当日签署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纠纷实现快速化解。该路径说明了裁判规则与多元解纷的衔接:先用证据规则把事实查清,再用释法说理把矛盾化开,兼顾效率与公正。 前景——以个案化解带动规则落实,推动依法养犬常态治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犬只饲养数量增加,涉及的纠纷呈多发趋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需要在三上持续用力: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推动饲养人形成“外出牵引、圈养管理、及时免疫、主动担责”的习惯;二是完善执法与社区协同机制,在犬只登记管理、公共区域活动规范、投诉处置流程等形成闭环;三是发挥代表委员、基层组织与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把普法、调解、巡查与文明养犬倡导结合起来,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前端。人大代表及有关单位在本案中的参与,也为探索“庭审+普法+治理建议”的工作模式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该案通过调解实现纠纷快速化解,也折射出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的有效衔接;文明养犬意识与法律责任意识同步提升,才能减少“犬患”带来的安全隐患与纠纷成本。这也需要主管部门持续完善制度与落实机制,推动形成“依法养犬、科学管理”的共识,使宠物饲养与公共安全更好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