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违约金”还能走多远?“资源互换平台共享”或许才是更灵活的新趋势

今天来聊聊一个特别让人关注的大新闻,这个新闻跟蔡徐坤有关系。大家还记得吧,5月5日早上,#蔡徐坤赔款#突然就上热搜了。起因是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蔡徐坤,说他要赔解约金3000万元、违约金1500万元。可是一审判决下来,蔡徐坤只需要付300万元。大家都觉得这个数额反差太大,简直像做梦一样。 要说这个案子呢,还得从2015年11月说起。那时候蔡徐坤还在参加《星动亚洲》,节目制作方突然换了老板,他得跟新公司签约才能继续录。11月17日,他就和依海文化签了独家经纪合同,一直签到2023年4月。但这事儿没完没了。到了2016年6月录制还没结束的时候,他们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这次补充协议可不得了,单方解约赔偿金直接从800万元跳到8000万元了!提前一年解约还得再付3000万元。 到了2017年2月事情终于有点变化了。录制一结束,蔡徐坤就给依海文化发了个解约通知,还告他们要求撤销合同。理由很简单:公司没投一分钱宣传费不说,还要他自掏腰包做活动成本还得抽高额分成。 接下来就是法庭上的较量了。原告方说他们投了不少钱呢。可是蔡徐坤这边拿出证据说合同期内他一分钱没拿到过,公司也没做任何推广。 那时候法官是怎么看这个高额赔偿金的呢?法院认为原告在和被告打官司的时候又跟第三方签了肖像授权协议却没看仔细了这个义务,最后导致没法履行才造成损失。所以这部分损失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 至于剩下的300万解约金为什么还留下了?法官说当时签约的时候蔡徐坤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呢是他妈帮忙签的字;十年独家期对谁来说都是个赌一把的风险;而且娱乐圈的回报本来就说不准;被告提前解约也不是恶意的嘛。 早在2017年的时候他们就第一次闹上法庭了。依海文化不仅要撤销合同还要赔5000万元还要分走蔡徐坤在《偶像练习生》等节目里赚的70%的收入。 2018年静安法院判解除经纪合同和补充协议了可是赔偿问题让双方另案处理。这个留白判决算是今天高额索赔和大幅缩水的伏笔吧。 后来依海文化还去告过蔡徐坤还有他代言的企业呢不过大部分案子都撤诉了。 看看企查查的信息依海文化因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的记录还挺多的有履行能力也不愿意履行法律文书被限制高消费13次。 这个案子到底有什么警示意义呢?业内人士觉得高额赔偿条款往往会成为谈判筹码但可能吓退投资人合作伙伴还有艺人本身。 “天价违约金”到底合不合理呢?“未成年人加十年长约加天文数字的解约金”这些话题都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儿。 独家经纪模式还能走多远?“资源互换平台共享”或许才是更灵活的新趋势吧。 给艺人提个醒:签约前看好条款尤其是从800万跳到8000万这种看着是偶然实际暗藏杀机的情况未成年艺人需要有法定代理人全程参与保留证据是底线行程表推广物料财务流水沟通记录这些都是抗辩“失职”的好帮手。 数字从3000万到300万跳水让大家记住的不仅仅是蔡徐坤还有“天价条款”在司法面前的缩水未来还会不会发生类似的事儿呢?还得看时间怎么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