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杀害同学案一审宣判 最高法强调修订刑法严惩重罪少年

2024年3月发生的邯郸初中生故意杀人案,近日迎来法院一审判决;三名13岁被告人中,主犯因提出杀人想法并主导作案过程,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案件再次提示,未成年人极端暴力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值得警惕。案件调查显示,犯罪动机源于对被害人手机内191元零钱的觊觎。主犯张某不仅事先挖掘埋尸土坑,还作案后有步骤地销毁证据,其预谋程度和手段残忍性,明显不同于常见的未成年人冲动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指出,对这类有预谋、有组织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应依法从严惩处,以形成明确震慑。 不容忽视的是,本案判决出现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三周年之际。该修正案关于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得到适用: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经最高检核准,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专家认为,本案“无期徒刑+专门矫治教育”的差异化处理,既体现对主犯依法严惩,也落实对参与程度较轻者以教育、矫治为主的政策取向。 从社会层面看,近五年全国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统计数据显示,14至16周岁群体涉严重暴力案件占比上升12%,其中侵财型动机增幅较为明显。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明表示:“移动支付普及让未成年人更容易接触到财物诱惑,但心智发育尚不成熟,容易低估行为后果,对生命权的理解也不足。这种错位需要家庭与学校共同干预。”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司法机关正在推进“惩治与预防并重”的机制:一上通过典型案例划清法律红线,另一方面推动建立国家层面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据悉,涉案人员马某将进入新设立的专门学校,接受为期三年的心理干预与行为矫正。目前此类机构全国已建成47所,预计到2025年实现地级市全覆盖。

法槌落下,不应只是案件的终点,也应成为社会治理的起点。对未成年人重罪依法惩治,是维护公共安全与公平正义的底线;对仍具挽救可能者实施矫治教育,则是对成长规律的尊重。把规则意识、心理健康、家庭监护与校园治理织得更密,才能减少悲剧重演,让法治与教育共同守住未成年人成长的边界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