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半年专项整治广告“文字游戏”剑指“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乱象

当前,广告领域存的虚假宣传问题日益突出,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印发的《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针对广告市场的突出乱象进行了系统规范,表明了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 问题表现多样且隐蔽。"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是最常见的欺骗手段,商家用醒目的大字体宣传产品优势,却在不起眼的角落用极小的字体标注免责条款或限制条件,消费者往往难以察觉。此外,"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的绝对化用语广告也屡见不鲜,一些企业为了吸引眼球,不经严格论证就做出夸大其词的承诺。"萝卜坑式引证"则是指广告中引用的数据、研究成果等缺乏真实依据或断章取义,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判断。这些乱象共同指向一个问题:部分经营者为了追求短期营销效果,不惜采用"文字游戏"式的手段欺骗消费者。 这些广告乱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违法成本相对较低,而虚假宣传带来的收益却很可观。一些企业对法律规定的重视程度不足,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也不够。同时,广告发布媒介的把关不严、审核不力,也为虚假广告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此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虽在提升,但面对复杂的广告手段时仍显得力不从心。 虚假广告的危害不容小觑。它直接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导致消费者做出非理性决策,造成经济损失。从市场层面看,虚假广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使诚实守法的企业处于不利地位,不利于优质产品和服务的推广。长期来看,这种现象会削弱消费者对市场的信心,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了六上重点任务。首先,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要求提示性用语必须显著标明;其次,依法查处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第三,加强对引证广告的监管,确保引用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第四,强化广告主的自证责任,要求其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五,强化对主要广告发布媒介的监管,提高其审核把关能力;第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体现了监管部门的决心。通过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将形成对虚假广告的强大震慑力。同时,通过推动优质广告资源与高品质产品对接,引导广告活动各方经营者主动摈弃"文字游戏"式广告,有助于缓解广告主的"营销焦虑",形成诚实守法的行业风气。

广告在一定程度上映射市场运行状态,其规范程度也体现商业文明水平。此次监管升级既是对违法行为的精准纠偏,也是对诚信经营的明确倡导。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持续完善法治化、标准化的监管体系,才能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让企业在公平环境中竞争,在活力与秩序之间实现更好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