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怎么用、用到哪里、用得怎么样,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成效,也关系公共资金的安全与公信力。
厦门近期出台市级涉农竞争性分配资金管理办法,针对涉农资金“项目多、链条长、参与主体多”的特点,通过制度化、流程化安排把资金分配从“看项目”进一步转向“看绩效”,意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落地质量。
问题:涉农资金投入领域广、项目类型多,既涉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也关联生态环境与人居环境改善。
实践中,部分地区容易出现项目碎片化、申报与实际需求脱节、重投入轻管理、预算执行偏慢等现象,影响资金乘数效应。
同时,乡村振兴项目普遍周期长、跨部门协同要求高,若缺乏统一标准和全过程约束,容易导致资金管理“前紧后松”、绩效评价流于形式,难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原因:一方面,乡村振兴任务综合性强,从农业农村到市政园林等领域均需协同推进,若职责边界不清、节点要求不明,项目推进容易出现“多头管理”或“责任空档”。
另一方面,传统的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撒胡椒面”的倾向,难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也不利于引导各区围绕重点任务形成竞争与比拼。
再者,公共资金监管要求日益严格,社会公众对资金公开透明、过程可追溯的期待不断提高,制度供给需要与治理能力同步升级。
影响:从政策导向看,此次办法的出台有助于优化涉农资金投入结构,推动各区把有限资金更多投向带动性强、效益更显著的乡村振兴项目。
厦门自2023年起实施市对区涉农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将相关项目统筹整合为“大专项”,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分配资金,三年来累计投入约9亿元、实施相关项目500余个,这一基础为制度落地提供了实践样本。
办法进一步明确“绩效优先、公正公开、规范管理”的原则,有望推动项目管理从“重申报”向“重执行、重产出、重效果”转变,促进项目储备更充分、预算执行更高效、资金使用更安全。
对策:办法的关键在于把“谁来管、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说清楚、做实做细。
一是厘清职责分工,明确市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以及区级对口财政局和主管部门的权责边界,形成从方案制定、申报组织到评审下达、执行管理、绩效评价的闭环链条。
二是细化全流程节点要求,将申报方案、组织评审、下达资金、项目细化、项目执行等环节标准化,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提高规则透明度与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区级落实,要求各区制定实施细则,建立项目储备库,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避免“资金等项目、项目等资金”的错配。
四是以制度约束资金行为,明确资金禁用范围与鼓励方向,压实公开公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和拨付要求。
五是强化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完善违法违规处理依据,以可量化指标和可核验数据提升评价的刚性约束,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治理闭环。
前景:从更长周期看,涉农资金竞争性分配与全过程绩效管理相结合,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从“项目推动”向“系统治理”升级。
随着项目库建设和绩效指标体系逐步完善,财政资金将更精准地聚焦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乡村产业链延伸、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公共服务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增强政策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与此同时,公开公示与监督问责机制的强化,也将促进资金分配更透明、执行更规范,提升群众获得感与政策公信力。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既要防止“一评了之”,也要避免为了指标而指标,确保绩效评价真正服务于质量提升与风险防控,并在实践中不断校准支持方向与评审标准,形成可复制的财政支农管理经验。
厦门此次改革不仅是资金管理技术的升级,更是发展理念的革新。
当有限的财政资源遇上无限的乡村发展需求,竞争性分配机制犹如一把钥匙,既打开了资金高效配置的新路径,也启示各地:乡村振兴既要加大投入,更需构建"好项目优先、好绩效多得"的良性循环。
这种探索对于破解全国涉农资金管理共性难题,具有重要的政策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