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男子陈志坤在除夕前两天被发现死在宿舍里,家里人觉得是因为连续加班时间太长导致的。2月6日,陈志坤在湖北十堰入职,被派到南京做货物分拣。2月15日(腊月二十八)早上,他的室友发现他不行了。警方说这不是刑事案件。陈志坤的爸爸陈志坤说,他打电话回家提到过工作时间长,但爸妈只是让他注意身体。 陈志坤在南京一家公司工作,累计只出勤了4天半,有时候还会加班,但没有超长加班的情况。公司说愿意配合家属申请工伤认定。家里人看到陈志坤手机相册里的打卡照片,发现他从2月6日到2月13日都有超过11个小时的工作时间。例如,2月6日7:16上班到17:45下班,2月10日18:18下班,还有11日和12日都是19点多下班。 陈志坤的妈妈说她打开他的手机发现他还有公司发来的拜年短信。家属怀疑是长时间加班导致了疾病发作。2月15日接到南京派出所的电话后他们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陈先生说劳务公司只愿意给2万元的人道主义赔偿,并没有提供完整的打卡记录和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该赔偿但劳务公司不负责这个问题。 陈志坤出事前一天已经递交了辞职申请,他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发生意外的。但公司愿意积极配合家属提供资料协助进行工伤认定。朱先生表示陈志坤是临时工且兼职身份这个身份会影响赔偿事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