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创新养老保障机制 村集体补助为居民养老保险再“加码”

问题背景: 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经济欠发达地区,个人缴费能力有限导致养老保障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构建可持续、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 创新实践: 保康县尧治河村的实践提供了新思路。这个年集体收入2.8亿元的"全国文明村",将发展成果用于民生改善,2025年投入8.89万元为参保村民提供集体补助。该村建立了科学的运行机制:一是"村民先缴费、村里后补助"的激励原则;二是按50%比例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三是对困难群体给予500元保底补助。52岁低保户李某的个人缴费1000元获得了500元补助,切实减轻了负担。 制度设计: 政策实施中有三大亮点:公平性上,通过"缴费公示—集体评议—账户直补"确保透明;精准性方面,区分普通村民与特殊群体给予不同补贴;可持续性方面,补助资金纳入村集体年度预算。61岁村民张某选择2000元高档缴费后获得全额补助,养老金提高到月均300余元。 配套措施: 保康县人社局成立专项工作组,采取"四上门"服务(政策宣讲、账目核算、手续办理、疑问解答),联合多部门解决政策执行问题。试点期间开展集中宣讲23场,入户走访180余次,解决退费衔接、资金审批等问题12项。 推广价值: 该模式入选湖北省居民参保缴费十大典型案例。县人社局局长黄远国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三强标准"(集体经济强、班子战斗力强、参保意识强)在全县扩大试点,预计2026年覆盖率达30%。同时加强基金监管,通过智能稽核、第三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发展前瞻: 专家认为,集体经济补助作为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不仅提供了资金支持,更构建了"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模式。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这类创新实践将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提供重要参考。

将集体经济增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改善,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保康县通过村集体补助嵌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既回应了群众养老需求,也为集体经济反哺民生探索了新路径。未来需要在规范运行、公开透明的基础上持续推进,让更多人享受到更好的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