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湍东法庭的法官们最近调解了一个涉及婚约财产的案子,这事儿得从2023年11月说起。原告张某和被告王某在那一年经人介绍认识,两人按当地农村习俗办了酒席,但没去领结婚证。为了结婚,张某把12万元彩礼给了王某。婚后两人过了一段时间,但因为感情不深老是吵架,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张某这才把王某告到了法院,要求把彩礼和共同生活花的钱都给退回来。 内乡法院的法官接手案子后,仔细琢磨了两个问题:没领证这种情况下该不该退彩礼,以及生活中转账是花钱还是彩礼。法官觉得光判钱可能会让两人结下梁子,所以决定先试着调解。一开始两人吵得很凶,张某觉得自己花了大钱现在婚姻没了,必须全退;王某则说钱都花在过日子上了,嫁妆也有她的份,不能全给。法官就一个劲儿地劝两边听劝,给他们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里的道理。 法官讲得很明白:没领证但又一起住过的,退不退钱得看用了多少、住了多久、嫁妆有没有赔进去这些情况。至于平时的转账,得看是彩礼还是日常开销。后来经过几轮商量,双方慢慢想通了。最后张某同意只要4万元作为补偿,嫁妆归王某所有。王某马上把钱拿了出来,两人这就和好了。 法官接受采访时说,处理这种事儿光靠法律不行还得讲人情味。这次调解既让张某拿回了一部分钱,也没让王某吃亏太多。这事儿是基层法院把“枫桥经验”用活了的一个例子。法院既保护了大家的权益,也把诚信友善的价值观给弘扬了出来。法官还提醒大家以后结婚别光看彩礼多少,感情最重要;有纠纷先商量着解决,别动不动就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