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行政争议数量上升与矛盾多元化并存; 最高人民法院2月11日召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合力推进依法行政”新闻发布会,发布2025年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耿宝建介绍,2025年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3万余件,同比上升13.9%。行政案件增长,既反映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增强、救济渠道更为畅通,也表明部分行政管理领域仍存纠纷易发多发环节,争议呈现主体多、链条长、关联事项复杂等特点。 原因——诉权保障更充分、治理难题更集中。 从司法端看,立案登记制持续深化落实,群众起诉门槛降低、权利救济可及性增强,推动行政争议进入法治化解决轨道。同时,一些涉征收补偿、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历史遗留问题等领域,因利益关系交织、行政程序衔接复杂、部门职责边界不清等因素,容易形成“多头起诉”“反复诉讼”“同类纠纷集中爆发”等现象。案件数量增长背后,折射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新型治理需求,也提示依法行政仍需在程序规范、风险预警、纠纷源头化解上持续加力。 影响——从“结案”到“案结事了”,诉讼结构出现积极变化。 最高法通报显示,在一审行政案件明显上升情况下,行政二审案件、申请再审案件实现“双下降”,上诉率、申请再审率同比实现“双下降”。此结构性变化表明,一审阶段对争议的实质化解能力增强,更多纠纷在首个审级得到稳定解决,有助于降低当事人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减少程序空转和反复诉讼,也为行政机关改进执法、提升公信力提供了更直接的反馈通道。行政审判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通过依法裁判与实质化解并重,有利于把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推动行政权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 对策——强化“穿透式”审理与机制创新,提升一次性解决能力。 耿宝建表示,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强化“穿透式”审判思维,以“实质性”“一次性”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标准,围绕当事人真实诉求开展审理,实现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实践中,法院不仅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也注重识别纠纷的真正症结,推动有关矛盾同步化解。 发布会上通报的案例显示,张某等7人以多个行政机关为被告,围绕消防查处、楼盘清算等事项提出履职诉求,累计形成133起案件。法院在审理中穿透表象,发现当事人核心诉求指向征收补偿问题,通过耐心协调、释法说理,推动争议成体系化解,实现“一揽子”解决,避免了诉讼继续分化蔓延。 在减轻群众诉累上,各地法院还探索针对事实相近、诉求类似的系列性、群体性案件,运用“类案合并审理”“示范性诉讼”等机制,推动争议批量化解。广西法院推行“首案示范+类案调解”模式,一起高铁站站前广场征收补偿纠纷中先行选取首案示范审理,再带动类案调解,促成1135户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推动群体性类案一次性解决,说明了规则引领与多元化解相结合的治理思路。 前景——合力推进依法行政,关键在源头治理与协同共治。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效的巩固,离不开司法与行政同向发力。一上,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诉权保护、畅通救济渠道,提升审判质效,推动更多纠纷一审阶段实现实体解决;另一上,行政机关需以败诉风险、类案集中暴露的问题为镜鉴,更健全执法标准、完善程序控制、加强信息公开与行政复议前端分流,推动争议在行政阶段更早发现、更快处置。对多发领域,应强化政策评估与合法性审查,完善补偿安置、监管执法、履职协同等制度安排,减少因职责交叉与程序瑕疵引发的连锁诉讼。随着示范诉讼、类案治理机制不断成熟,行政争议解决将更加注重规则统一、成本可控与社会效果,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基层治理现代化也将因此受益。
行政审判从"程序终结"到"矛盾根治"的转变,折射出我国司法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升级。当法院不再只是纠纷裁判者,更成为社会治理协同者,其带来的不仅是诉讼数据的优化,更是法治政府建设与群众获得感提升的双赢格局。未来随着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完善,这种强调实质正义的司法理念或将重塑中国特色行政审判体系的新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