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门普法栏目最近分享了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一位91岁的吕老太,因为年老体衰不便打理钱财,就把自己半辈子积攒下来的养老金转给了儿子吕某保管。谁能想到呢,满心期待的安稳日子最后变成了一场空。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吕老太有个儿子叫吕某,他和乔某乙在2007年结了婚,可惜婚后没生小孩。从2018年开始,因为身体不好,吕老太陆续把900多万现金转到了儿子的账户里。到了2022年7月,乔某乙突然因病去世了。她生前写了份遗嘱,说要把自己名下那套房子50%的产权和300多万存款留给姐姐乔某甲继承,剩下的财产都留给丈夫吕某。转眼到了2024年,吕老太查账时发现,之前转给儿子儿媳的那900多万早就被他们俩在婚姻期间花光了。老太太觉得这笔钱其实是借给他们用的,于是为了讨回这笔钱,她把吕某和乔某甲告上了法庭。 吕老太的理由很简单:这笔钱得儿子还回来,至于儿媳妇那边的遗产继承人乔某甲,只要在继承的范围内也要一起还钱。 乔某甲却不这么想:她说老太太那笔钱根本不是借给他们的,而是直接送给吕某的。而且她也不承认这笔钱是用来花在两人生活上的。 庭审过程中法官分析得很透彻:这里面有几个关键问题要弄清楚——这900万到底算啥关系?是借的、送的还是代为保管的?如果是债务,这钱又是谁欠的?儿媳妇还需要为此负责吗? 关于钱的性质认定:首先老太太虽然喊是借款可手里啥凭证都没有借条欠条之类的没有。吕某和乔某乙那个时候也没啥缺钱花的表现,所以没法证明他们俩是真要借。 其次乔某甲说这是赠与吧?但老太太和儿子都否认有这个意思。要知道那900多万可是老太太卖掉北京房产得来的养老本啊!如果把这么一大笔钱随便说成是送人的让老太太晚年没着落太不公平了。 最后再看现实情况:老人年纪大了行动不便管理钱财确实困难重重加上母子关系亲密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况下把钱托付给儿子保管让他帮忙过日子这种做法很常见。 关于这笔钱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法院查了吕某的银行流水发现他拿到钱后没少往乔某乙账上转钱。而乔某乙拿着这些钱去还了夫妻共同房贷、支付家里日常开销还装修了房子。可见两人的财产早就混在一起了这笔钱确实是用来过日子的。 所以最后的判决是:既然认定了这是保管合同关系那吕某作为接收人就得还钱;至于乔某甲作为遗产继承人只要在继承范围内也得连带还。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 专家建议大家以后在家庭里处理这种老人的养老钱问题时一定要搞清楚资金性质把协议白纸黑字写下来或者留下转账凭证录音录像等等以免到时候变成官司伤了感情伤了亲情。编辑: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