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县第三小学学生在临沂市宪法主题竞赛中双获一等奖彰显法治教育成效

近年来,青少年法治教育成为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

莒南县第三小学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将宪法学习融入日常教学,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公民素养。

在此背景下,该校五年级学生刘航诚和六年级学生李经宇分别参加了临沂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并以优异成绩脱颖而出。

刘航诚在演讲比赛中凭借扎实的宪法知识、生动的语言表达和饱满的情感,以96.85分的成绩荣获一等奖第一名。

李经宇则在法治素养竞赛中展现出沉着冷静的应试能力和敏捷的思维,以90分的成绩获得一等奖第二名,仅以0.5分之差位居次席。

两位学生的优异表现不仅为学校争得荣誉,也展现了莒南县第三小学在法治教育领域的深耕成果。

莒南县第三小学党支部书记朱礼昌为获奖学生颁发了荣誉证书,并对他们的表现给予高度肯定。

他表示,学校将继续加强法治教育,通过多样化的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宪法的兴趣,培养更多具备法治素养的优秀学生。

这一成绩的取得并非偶然。

近年来,莒南县第三小学通过开设法治课程、组织模拟法庭、举办宪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文化。

同时,学校还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将宪法精神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莒南县第三小学的成功实践为其他学校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随着国家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类似竞赛和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推动法治教育在基层学校的普及和深化。

未来,如何将法治教育与德育、智育相结合,培养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青少年,将成为教育工作者持续探索的方向。

一所学校的法治教育成效,既体现在奖状和分数上,更体现在学生日常言行中的规则意识与责任担当。

把宪法学习融入课堂、融入活动、融入治理,让法治成为可理解、可体验、可遵循的生活准则,才能真正实现“以法育人、以德润心”。

从一次竞赛的亮眼表现出发,持续夯实制度化、常态化的普法工作,才能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并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