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关键在于形成与新发展格局相适配的产业结构和创新体系。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在具体推进中,一个绕不开的现实命题是:面对技术变革加速、产业链重构和外部环境复杂变化,政府与市场各自应在何处发力、如何协同,既关系资源配置效率,也关系创新突破的速度与韧性。
讨论中,一种意见强调新兴领域风险高、周期长,市场可能出现“看不见未来、算不清账”的情形,需要更强的组织动员和战略投入;另一种意见则强调大量产业仍以竞争为主,企业更贴近需求、对价格信号更敏感,应该让市场机制主导升级与创新。
原因——分歧产生,既源于产业发展阶段差异,也源于风险结构的变化。
一方面,我国仍处于结构转型叠加期,传统产业要通过技术改造、绿色低碳和数字化转型实现“降本增效+提质增品”,需要长期投入与系统工程;另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往往具有高不确定性、高研发投入、强外部性特征,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早期探索成本,容易出现投资不足、协同不足、标准缺位等问题。
同时,外部环境变化带来关键技术、关键环节和供应链安全的挑战,单靠分散的市场选择可能难以在窗口期形成规模优势。
正因如此,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既要防“市场失灵”,也要防“政府失度”,必须把握好“度”的要求。
影响——如果把握不当,可能带来两类风险:一是过度依赖行政配置,容易造成重复建设、低效投资和资源错配,削弱企业活力与创新动力;二是完全依赖市场自发调节,在重大技术路线、基础性能力建设和跨区域协同等领域可能出现缺口,导致关键节点受制于人,错失产业跃迁机遇。
反之,若能形成“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协同机制,则有望在保持竞争活力的同时增强产业体系安全韧性,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并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稳定制度供给。
对策——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在“政府更好发挥作用”与“市场决定性作用”之间建立可操作的制度安排。
其一,强化规划引领与预期管理。
通过中长期目标与阶段性任务衔接,明确传统产业改造方向、重大技术攻关重点、产业链补短板清单和区域分工协作思路,以稳定社会预期、引导资本与人才合理流动。
规划的作用不在于替代市场选择,而在于提供方向坐标、减少不确定性、提升协同效率。
其二,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并提高精准性。
围绕技术创新、标准体系、人才培养、金融支持和应用场景拓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强调“扶优扶强、扶新扶特”,避免简单化的补贴竞赛。
对处于产业化早期、外部性显著的领域,可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首台(套)应用支持、政府采购和公共平台建设等方式,降低创新成本、扩大试验验证空间;对充分竞争行业,政策重点应转向营商环境、要素保障与公平竞争审查,促使优胜劣汰更顺畅。
其三,更好发挥国有企业与国有资本的战略功能。
国有企业应在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重大基础能力建设领域强化担当,围绕主责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方向优化布局,在关键技术攻关、共性平台建设和重大工程组织中发挥支撑作用。
同时,要健全治理机制与绩效考核,形成鼓励创新、容错纠错的制度环境,避免“只求稳不求进”。
其四,规范必要的行政性举措,突出规则与边界。
对于确需直接介入的重大项目、应急保障和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应坚持公开透明、评估先行、动态退出,防止以行政手段长期替代市场机制。
对地方层面应强化统筹协调和约束机制,避免同质化上项目、无序竞争和“内卷式”招商。
前景——展望未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将更强调系统集成: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以产业升级带动需求扩容,以绿色转型重塑比较优势,以数字化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稳步推进、要素配置机制持续完善,民营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活力与创造力仍将是重要支撑;同时,面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链安全与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政府与国有经济的组织力、协调力和投入能力也将发挥不可替代作用。
两者合力,决定了现代化产业体系能否在复杂环境中形成更强韧性、更高效率与更可持续的增长动能。
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内,科学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既不能完全依赖市场的自发调节,也不能过度依赖政府的行政干预,而是要在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让政府的"有为"之手与市场的"无形"之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这种有机结合既是对我国制度优势的充分发挥,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只有坚持这一原则,才能真正建成适应新时代需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