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李雪慧,把最高检的这份工作报告进行了解读。通过法律监督来优化营商环境,其实就是把依法办案的决心和信心传递给企业和老百姓。检察机关给外地企业财物搞非法查封扣押、把正常经济纠纷定性为诈骗、人为制造管辖连接来捞好处的这种现象,都是属于趋利性执法司法的表现。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法治环境和执法公信力。最高检和各地省级检察院一共交办督办了505件重点案件。报告中提到了一组数据:全国检察机关去年一共办理了1.99万件案件,监督撤案2471件,作出不起诉决定3539人,监督解除和返还违法“查扣冻”财物达到26.3亿元。这组数字背后体现的是检察机关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付出的实实在在的努力。李雪慧主任强调,检察机关并不是只有把人送上审判席的公诉人这么简单。检察机关要给无辜的人提供保护,维护社会的正义。要做到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例如,要监督侦查机关应该立案而不立案的问题,或者是不该立案却立案的情况。另外还要监督法院裁判是否公正。今年检察机关还会继续深化专项监督工作,用更大的力度和更实的举措来服务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总的来说,这个专项监督给营商环境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变化。李雪慧主任说这个目标就是通过法律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他特别提到在处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时要做到公正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