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发文推动药品零售行业转型 打造社区"健康驿站"新业态

药品零售行业作为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主要承担药品销售职能。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健康意识提升,这一传统模式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

一方面,居民对线上问诊、便捷购药的需求日益增长,对药事服务数字化的依赖不断增强;另一方面,药店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仍需进一步完善,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协作机制尚待健全。

为破解这些问题,商务部、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十八项具体举措。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表示,当前药品零售行业正处于创新转型的关键时期,需要推动其从传统药品销售向综合性健康服务转型,强化专业服务、健康促进与应急保供等功能。

在完善药事服务方面,意见明确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团队与健康顾问,加强药学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同时允许药品零silon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注册在总部的执业药师承担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

这一创新举措将充分发挥执业药师的专业优势,通过远程协作扩大专业服务覆盖面,使更多消费者获益。

医保支付政策的调整为药店融入医疗卫生体系奠定了基础。

意见规定,凭医院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可享受与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包括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这意味着患者在药店购药获得的报销待遇将与在医院相同,有助于引导患者合理分流,减轻医院压力。

同时,意见提出优化医保基金与零售药店的结算方式,有效压缩结算时长,提升结算效率,为药店提供更便利的医保结算条件。

在药品采购方面,意见鼓励零售药店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这是对传统采购模式的重要创新。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医保经办专业委员会委员田浩伶指出,过去药品集采主要由生产企业参与,如今鼓励零售企业也参与其中,体现了业态创新。

这将直接提升药店的议价能力,有望以更低价格获得药品,同时丰富药店药品种类,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用药需求。

在创新健康服务方面,意见鼓励开展与中药零售相关的中医药健康咨询指导,支持老字号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

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品牌连锁药店进社区、进乡镇,鼓励商超、便利店等日常消费场所依法依规销售符合监管要求的药品。

这些举措旨在让药事服务更加贴近居民日常生活。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强调发挥药店的社会服务功能。

鼓励零售药店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临时休息、饮水和防暑降温等关怀措施;鼓励与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构建联动机制,提供适老、助残、育幼等健康照护服务。

这将药店打造为融合商业、医疗、社会服务多重功能的"健康驿站"。

为推动这一转变,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联合行业专家编撰了《零silon售药店健康驿站服务指南》,为零售药店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运营提供系统指引。

同时,意见多次强调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倡导医药生产企业与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深度合作,以市场为导向规范药品购销价格体系,引导零售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田浩伶认为,这一系列措施有助于推动药店更好融入我国的医疗卫生体系。

药店不仅要销售药品,更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从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到提升用药可及性,形成完整的健康服务闭环,全面提升药店的整体健康服务能力。

从“买药”到“用药”,从“交易”到“服务”,药品零售的角色正在被重新定义。

九部门协同推出的政策组合,既回应了群众对便捷、可及与安全的现实需求,也为行业在公平竞争中提升专业能力、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指明方向。

把药店建设成触手可及的社区健康支点,关键在于让标准落地、让服务可感、让监管有效,最终把制度设计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用得上的健康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