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以影响力“荐股”叠加反向交易,扰乱交易秩序显现; 浙江证监局1月19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当事人金永荣(1988年2月生,浙江临海人)长期社交平台发布证券有关内容,通过雪球、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渠道发文、参赛与直播等方式扩大传播,形成较高关注度与市场影响力。监管认定,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其明知荐股行为具有影响力,仍公开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并控制账户组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实施大量反向卖出交易。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相关交易金额合计约6.31亿元,违法所得约4162万元。该行为被认定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 原因——流量驱动与信息不对称叠加,形成“荐股—波动—套现”的链条。 一段时期以来,部分投资者将网络平台观点视作“捷径”,追逐高热度账户的“确定性推荐”,客观上放大了头部账号的价格影响力。,个别人利用粉丝信任与传播优势,通过集中发布观点引发市场关注,再利用账户组交易快速兑现,形成以影响或意图影响价格、成交量为目的的交易安排。本案所涉行为具备“公开推荐—短期交易—反向卖出”的典型特征,反映出在社交媒体高传播场景下,市场操纵可能更具隐蔽性与速度性,也提示投资者对“热点荐股”“直播带单”等现象保持必要警惕。 影响——损害投资者利益,削弱市场定价功能与公信力。 此类行为本质上通过制造交易热度与预期偏差,诱导跟风交易,可能导致相关股票短期波动加剧,价格偏离基本面,增加中小投资者追高被套风险。同时,操纵行为破坏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扰乱正常交易机制,侵蚀长期资金信心,降低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尤其当“荐股影响力”与“反向交易”相伴出现时,易造成“以名气换筹码、以流量换收益”的负向示范效应,对资本市场生态构成持续压力。 对策——监管从严执法与平台治理并重,合力压缩违法空间。 针对查明事实,浙江证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约4162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合计罚没逾8300万元;同时鉴于情节严重,对其采取三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交易上市或挂牌的所有证券。该处理体现监管部门对操纵市场行为“零容忍”的导向,也为市场主体划出清晰边界。下一步,从治理效果看,需要在三上形成合力:其一,持续强化穿透式监管与交易行为监测,提升对账户组联动、短周期集中交易与舆情传播异常的识别能力;其二,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完善对证券信息传播的提示、审核与处置机制,对疑似误导性荐股、变相收费荐股、诱导交易等加强风险提示与线索移交;其三,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引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减少对“单一观点”“短线口号”的依赖,提升识别操纵与误导的能力。 前景——依法治理与市场化约束将持续强化,市场生态有望深入净化。 随着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依法从严打击违法违规已成为稳定预期的重要抓手。对于利用舆论影响力实施操纵、通过“荐股”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监管力度有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同时,投资者结构不断优化、机构投资者占比提升、信息披露与合规约束持续完善,将共同提升市场对短期噪声的“免疫力”。可以预期,在更严密的监管、平台治理和投资者理性回归的共同作用下,“以流量操纵行情、以荐股收割跟风”的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市场定价机制与公平交易秩序将得到更有力的维护。
金永荣案件的查处,反映了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态度与力度,也提醒市场参与者:证券市场是法治市场,利用影响力实施操纵终将被追责。对投资者而言,应坚持理性投资,谨慎对待网络投资建议,警惕“热点荐股”“直播带单”等背后的风险。监管、平台、市场主体与投资者各尽其责,才能共同维护公平、透明、有序的证券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