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那儿,把一起因为用远光灯不当引起的非接触性交通事故给解决了。那天晚上,茅某开车和对面的蔡某遇上了,没把远光灯关了。这强烈的光线一下子就把蔡某的视线给晃花了,害得他看不清路,直接就撞到了前面走着的万某还有她怀里抱着的5岁娃郑某。最后交警说,骑车的蔡某要负主要责任,茅某因为没按规矩开灯有过错,要负次要责任,受伤的郑某没责任。 这事后来闹到了法院,郑某进医院治好了伤,一鉴定还是个精神上的十级伤残。因为钱没谈拢,孩子的家长就把人家给告了。法官觉得吧,大晚上人眼睛放大看东西呢,突然被对面大灯一照很容易就“瞎”了几秒钟,这毛病太危险。虽然茅某和蔡某没碰上,但远光灯确实把视线给挡了,间接导致了事故。 法院在调解的时候也考虑到这是个孩子嘛,得让他赶紧好起来回家。最后大家都通了气,赔多少钱都定下来了,也都付了钱。法官也提醒大家以后晚上开车要小心用灯光,要是遇到强光晃眼睛,别急着抢路或者超速,先靠边停一下等光线淡了再走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