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共利益受侵害呈现多点散发与隐蔽化趋势。
近年来,城市发展速度快、人口密度高、要素流动频繁,公共利益面临的风险类型更加多元:林地、湿地等生态资源可能因违法占用、破坏性施工受到损毁;生活垃圾偷倒、固废处置不规范侵蚀环境底线;网络虚假招聘等新型违法活动背后,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交易、流转,危及公众权益与社会秩序;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民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若验收把关不严、监管链条不闭合,易埋下质量安全隐患。
面对“看不见的侵害”和“跨部门的难题”,如何让受损公共利益得到及时救济、让治理规则可执行可持续,成为检验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尺。
原因——治理对象复杂叠加,监管协同与长效机制仍需补强。
一是超大城市公共空间与生产生活场景高度交织,生态保护、交通建设、城市更新、赛事保障等任务并行推进,容易出现“多头管理、边界不清”的监管缝隙;二是部分领域违法成本偏低、取证难度较高,垃圾偷倒、资源破坏、数据黑产等往往具有隐蔽性和流动性,单一部门靠日常巡查难以及时发现和固定证据;三是一些民生工程重速度轻闭环,建设、验收、维保等环节责任分散,出现“建得快、管得慢”的问题;四是制度供给与技术迭代存在时间差,个人信息保护、平台用工、线上招聘等领域的新风险持续涌现,迫切需要以法治手段推动规则完善、压实主体责任。
影响——公共利益损害既影响民生福祉,也牵动城市形象与发展质量。
生态破坏与污染问题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品质和群众获得感,修复成本高、周期长;无障碍设施不到位影响残障人士、老年人及临时行动不便群体的出行与公共服务可及性,折射城市治理温度;安全监管漏洞可能导致事故风险上升,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个人信息泄露则会诱发电信网络诈骗、就业歧视等连锁问题,影响社会信任与市场秩序。
特别是在重大赛事举办背景下,城市运行安全、公共服务与生态环境质量,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对外展示的“窗口指标”,容不得短板和盲区。
对策——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推动“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延伸。
2025年,广州市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嵌入城市治理脉络,突出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强化调查核实、磋商监督、检察建议与提起诉讼等手段,促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业领域补齐短板。
据介绍,全年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29件,提出检察建议389件,提起诉讼31件,相关诉讼获得法院裁判全部支持;25个案例获评全国或全省典型案例,7项工作经验被推广,体现了以高质效办案推动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广州检察机关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城市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开展监督,全年立案相关案件280件,督促恢复被损毁的林地、湿地、耕地以及被污染水域970.13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5210.38吨,推动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868.14万元。
相关做法既强调“恢复性司法实践”,也注重通过赔偿责任倒逼污染治理、提升违法成本,为打造高品质生态空间提供法治支撑。
围绕重大赛事保障与城市公共服务品质提升,广州检察机关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切入点,依托上下联动办案机制,对赛事保障通道、公共文化场馆、公园景区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核查,聚焦盲道、无障碍厕所、电梯、低位服务台等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邀请相关专业力量参与调查取证,推动问题整改落地。
通过检察监督,全市督促新建与改造无障碍设施2300余处,新增和完善相关社会服务54个,并推动建立道路品质提升等长效维护机制,力求让“赛事标准”转化为“日常标准”,让城市温度体现在长期治理能力上。
在民生领域“关键小事”方面,广州检察机关把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纳入系统治理视野。
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例,检察机关在专项监督中关注到部分项目存在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建设过程监管不严等风险点,进而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完善监管闭环、压实责任链条。
对网络虚假招聘、个人信息非法交易等问题,则从公共利益保护出发,强调对数据流转链条的治理,推动平台责任、行业监管与执法协同,提升对新型违法行为的发现能力与处置效率。
对食药安全领域,注重从“问题线索—监督纠正—制度完善”的路径推进,促推把风险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
前景——以制度化成果回应立法需求,推动城市治理向精细化、法治化跃升。
从实践看,公益诉讼的价值不仅在于纠正个案,更在于以监督促治理、以办案促规则:一方面,通过典型案件和可复制经验,为立法和政策完善提供可量化、可验证的实践依据;另一方面,通过推动跨部门协同与长效机制建设,促使治理从“运动式整治”转向“常态化管控”。
随着城市更新加速、数字经济发展与公共服务需求升级,公共利益保护将持续面临新课题。
以公益诉讼为纽带,进一步完善线索发现、专业支撑、协同治理与效果评估机制,有望在更大范围内形成可推广、可持续的治理范式,为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当公益诉讼从个案办理升华为制度供给,法治便真正成为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内生动力。
广州实践启示我们,司法能动性不仅体现在权利救济,更应转化为治理标准的创新。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征程中,这种以法治思维破解"大城市病"的探索,正在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都市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