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这回是真动真格了,华晨宇要把那个捏造倒模过敏的造谣者告上法庭。这事儿其实早该拿出来说说了,几年前华晨宇为了上《百变大咖秀》,硬是忍着给倒模时材质带来的过敏折磨,恢复过程别提多痛苦了。可有些不长记性的人总是在旧伤疤上反复撒盐,以前拿拼接图带节奏那套老把戏又被拿出来翻炒了一遍。这次华晨宇不再忍气吞声了。 那些造谣的家伙手段其实不高明,就是拿多年前的真照片拼上假医院背景再配上小作文来忽悠人。信息量一大大家就晕了头,先信了一部分假的,剩下的也就跟着信了,这就是所谓的晕轮效应。图片看着越逼真谎话反而说得越狠,大家还没来得及一个一个去核实呢,谣言就像爆炸一样扩散出去了。谁都有生病难受的时候啊,你把别人的伤痛拿出来当流量用合适吗?那种过敏时的瘙痒、红肿和刺痛感不是亲历者真没法体会到。 北京兴权律师事务所在声明里写得清清楚楚,涉事的那几个微博账号已经因为泄露隐私和名誉侵权被起诉了。律师会按照《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还有维权成本。等法院把实名信息披露出来以后,还会继续追加起诉,绝不给那些想逃避责任的人留活路。华晨宇工作室也跟着呼吁大家别造谣传谣。 他的歌迷们态度也很统一:我们只关心舞台上的音乐作品。对于维权这种事我们必须站出来支持他。评论区里“严惩造谣者”的呼声最高——法律可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是给大家划出的最后一条底线。《民法典》第1024条说得很清楚了:网络侵权是适用过错原则的。只要平台用户发布的信息是侵权的平台就得先赔了再说。“造谣零成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华晨宇这官司要是打赢了那可就是给那些想靠黑流量上热搜的人一记响亮耳光。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大家敲键盘的时候可得想清楚后果。维护网络环境可不是哪一个人的事而是你我共同的责任。下次再看到那种“震惊体”或者“爆料帖”不妨先让子弹飞一会儿:看看发帖人主页等级、对比一下时间戳的逻辑、搜一搜关键词来源看看对不对得上号。 不点击、不转发、不评论,谣言就少一条传播链。积善行德就从拒绝造谣开始;清朗网络也从这次点赞转发开始行动吧。别让“关心则乱”变成“助纣为虐”,也别让“吃瓜”最后变成了吃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