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发了个关于清退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告。他们给刘婉儿和陈宁马响响审查了这个通知。根据建设部第11号令和江苏省政府第73号令的规定,泗洪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发现一些公共租赁住房由于承租人去世或者长时间联系不上他们及家人,已经空置6个月以上。所以,泗洪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决定收回这些房子。现在要把这个消息给各位权利人知道。泗洪县人民政府也发布了这个通知。泗洪县人民政府网负责编辑校对这个公告。这是给泗洪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泗洪县人民政府还有泗洪县相关部门的事情。泗洪县这次行动共有15个承租人涉及到需要清退房屋。泗洪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要求承租人或相关权利人在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到泗洪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交接手续和清理物品等事宜。如果有异议,就要在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果超过期限还不办理退房手续或认领物品,我中心就会联合社区、物业等部门清理遗物、腾退住房了。如果因此造成财产损失的话,我中心概不负责。公告上写的是泗洪公共租赁住房清退收回的情况。关于陈宁马响响审核通过的这件事,大家相互转告一下吧!泗洪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2026年3月20日发布了这个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