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有个事特别火,2月9日那天,周星驰经纪人陈震宇在微博上直接开炮,发了个问句,问那些被AI合成的他的经典电影片段到底算不算侵权。虽说大家现在用AI做梗挺乐呵的,可你看现在,大量的人跟风模仿,甚至还能赚钱。南京师范大学的宋儒妍教授就在文章里提到,她研究发现平台不仅不阻拦,还给这些行为提供了工具,甚至为了热度还专门弄了个话题标签来助推。 你再看看那些挂着广告卖AI模板的人,都赚得盆满钵满了。中国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研究院的张凌寒院长也说了,不管你是不是直接盗片,用AI做的也是盗用肖像权和声音权。像周星驰那种有辨识度的脸和声音,那就是他的招牌。平台现在不仅是个场地提供者,还设计了规则和推荐算法来推这些东西。你想啊,这么大流量又赚钱的侵权内容如果平台不管,那不是纵容犯罪吗? 从法律上说,《民法典》早就把这红线划好了。现在的问题就是平台有没有尽到责任。伦理上讲,技术发展不能踩着用户的人格权上位;治理上,也得赶紧建立一套审核和处理机制。大家都知道现在个人信息多容易泄露了,AI技术再这么发展下去,每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受害者。平台要想好好活下去,就得对用户负责。只有全社会一起努力管管这种乱象,“新技术”才能变成真正的“好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