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的10岁男孩小辉,是因为父亲拿了他存了好多年的8万余元压岁钱才把父亲告上法庭的。这事要从前两年小辉的父母离婚说起,离婚后小辉跟着父亲一起生活,亲戚们给的8万多压岁钱全被父亲专门存进了银行。后来父亲再婚,小辉又转到母亲那里生活,母亲无意中发现存款不见了。原来父亲悄悄把账户里的82750元本金和利息全都取走了,说是用来给自己结婚花的。 小辉想要回这笔钱,父亲却不肯还,说是压岁钱是亲友给的,还说早就答应过要等孩子成年后再给。父亲还骂孩子起诉是受了妈妈的唆使。小辉没办法,只能把父亲告到了法院。 法院最后认为,压岁钱属于小辉的个人财产。法律上说,“压岁钱”属于一种赠与行为,只要钱款转移给了孩子,所有权就属于孩子。未成年人接受赠与不需要有什么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不管父母离不离婚,都没有权利分割孩子的“压岁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一出生就有权利能力了。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东西无偿送给别人,只要对方接受了就算数。 不过,孩子用不用这些钱要看年龄大小。不满8岁的孩子不能自己随便用这笔钱;8岁以上的孩子在买学习用品或者小玩具这些比较简单的事情上是可以自己做主的。要是没经过监护人同意就去打游戏、给主播刷礼物,这可是不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说了,监护人要好好照顾被监护人的利益,除了为了孩子好,不能随便乱动孩子的财产。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义务帮孩子保管这笔钱,但绝不能自己拿这笔钱来消费。 最终法院判决让父亲把小辉的82750元本金和利息一分不少地还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