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崧股份拟2.86亿元协议转让控制权:新接盘方“新设即入主”且与原实控阵营交集引关注

小崧股份控制权转让方案近日浮出水面。

根据公告信息,原控股股东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嘉晟时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转让所持3073.7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25%,转让价格为9.32元每股,交易总额达2.86亿元。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罗明华和刘凌爽两人。

这一控制权转让方案之所以引发市场关注,核心在于新旧实控人之间存在的紧密关联。

根据工商信息查询,即将接盘的新实控人刘凌爽并非外来资本,而是原控股股东华欣创力集团的核心人员。

刘凌爽在华欣创力集团及其多家成员企业中担任董事、经理等职务,涉及企业数量众多。

这种情况下,控制权的转让实质上是从一个控制主体向另一个关联方的权力移交,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外部资本进入。

追溯小崧股份的发展轨迹,可以发现其近年来经营状况持续承压。

公司自2017年12月被华欣创力集团接手以来,已历经八年。

在此期间,小崧股份多次调整主业方向,先后涉足电子烟、热泵等新兴赛道,但均未取得显著成效。

同时,公司持续出现亏损状况,原实控人蔡小如还深陷债务危机,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此次控制权的转让。

从交易结构看,嘉晟时代成立于今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2亿元。

其中罗明华出资比例为50%,上海炎曦创际出资49%,中山市恒得顺科技出资1%。

值得注意的是,罗明华与刘凌爽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表决权行使等事项上保持一致,这进一步强化了新实控人的控制力。

交易完成后,嘉晟时代将提名过半数的董事人选,这意味着新实控人将获得对董事会的绝对控制权。

小崧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股权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然而,新旧实控人的关联关系仍需引起重视。

法律专家指出,这类交易本身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需要严格排除股份代持情形,确保股权权属清晰、权责一致。

特别要防止实际出资人与名义持有人不符的隐名持股现象,以免影响后续的并购重组审核、董事会改选与经营决策,进而损害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相关权益。

从更深层面看,小崧股份此次控制权转让反映了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一些问题。

一方面,公司在华欣创力集团掌舵期间,经营效率未能有效提升,连续亏损说明原有管理层的经营能力存在不足。

另一方面,新实控人的进入是否能够扭转公司颓势,带来实质性的经营改善,仍需观察。

值得关注的是,刘凌爽作为华欣创力集团的人员,同时在小崧股份参投的崧果数字科技等企业中担任要职。

这种多重身份的叠加,使得新实控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关系网络。

从中小股东保护的角度看,需要确保新实控人的决策不会优先考虑关联方利益,而是以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为出发点。

小崧股份在公告中未对后续资产重整计划进行披露,这给投资者留下了悬念。

新实控人接手后,是否会对公司资产进行调整、推进业务转型、引入新的盈利增长点,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未来走向和股东价值。

小崧股份的控制权变更再次凸显了上市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背景下,如何平衡资本运作与企业可持续发展,是各方亟待思考的课题。

此次交易能否成为公司重生的契机,仍有待时间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