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区出台登山涉险救援追偿办法:严管“闯禁入野”行为,压实户外安全责任

近年来,北京市因市民和游客擅自进入禁区、攀爬野山而导致的救援事件频繁发生。

仅门头沟区从2019年1月至2025年10月,就发生山岳救援警情370余起,累计出动近500车次、3200余人参与救援,营救被困人员870余人。

这些数字背后,是对公共应急资源的巨大消耗和对救援队伍的严峻考验。

昌平区和门头沟区的两部新规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

2025年10月14日,昌平区应急、消防、公安和文旅等部门联合印发《昌平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试行)》。

随后,门头沟区于11月13日也印发了《门头沟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及追偿管理办法(试行)》。

两部办法在基本精神上保持一致,但在具体规定上各有侧重。

就规范范围而言,两区办法均将户外登山定义为在山区(含临时限制或禁止进入区域)进行的徒步、登山、攀岩、穿越、野营等活动。

这一定义涵盖了绝大多数导致救援事件的高风险活动形式,为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追偿机制上,两部办法均规定政府或相关主体可以向被救援人追缴合理费用。

根据门头沟区办法第十四条的详细列举,追偿范围包括向导及第三方劳务人员的劳务费、院前救治费、食宿交通费、意外保险费、装备使用费、耗材物资费、第三方救援力量使用费、救援人员因施救造成意外伤害的医疗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这一界定既体现了成本补偿的原则,也避免了漫天要价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昌平区办法首次提出了一项创新性规定:视情况要求被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这一措施将救援追偿从个人层面扩展到组织层面,有助于形成更广泛的安全意识提升。

两部办法在激励机制上也做出了人性化设计。

门头沟区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被救援人员主动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公益宣传的,可根据公益服务时长、贡献程度适当减免追偿费用。

昌平区则允许被救援者通过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现身说法等方式抵免可能的救援费用。

这种"惩罚与激励相结合"的模式,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给予了改过自新的机会,更有利于转变被救援者的认识。

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强调,"追缴救援费用"并非强制收费,而是一种法律权利和强有力的警示。

这一表述准确把握了规定的本质——其目的不在于创收,而在于通过经济手段和社会压力遏制任性冒险行为,引导公众树立安全意识。

从现实效果看,两部办法已开始发挥作用。

根据相关部门介绍,办法施行后已有任性"驴友"被追缴救援费用。

2025年11月29日晚,昌平区发生两起户外登山活动涉险事件,其中一起涉及13名被困人员(包括7名成年人和6名未成年人)。

此次救援动员了森林消防队员、消防指战员、公安民警、蓝天救援队员等200余人,还出动了三家电信运营商的通讯保障车和便携基站。

经过近8小时艰苦搜寻和无人机定位,最终在次日凌晨找到所有被困人员,万幸无人受伤。

目前,昌平区相关部门正对这两起事件中的救援费用进行追缴。

从更深层面看,这两部办法的出台反映了政府在应急管理中的理念创新。

一方面,它承认并尊重公民的户外活动自由,没有一刀切地禁止登山活动;另一方面,它通过明确的规则和成本机制,让任性冒险者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

这种平衡的做法既保护了公共资源,也维护了个人权益。

展望未来,北京其他区县可能会参考两区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本地的山岳救援管理制度。

同时,随着更多被救援者被追缴费用,相关案例的传播效应将进一步增强规定的警示力。

这将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冒险需担责"的共识,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救援事件。

当冒险精神与公共责任的天平需要重新校准,北京两区的新规探索为破解"救援困局"提供了制度样本。

这项改革不仅关乎救援成本的合理分担,更是对公民责任意识的时代叩问。

在户外运动蓬勃发展的今天,如何平衡探险自由与公共安全,将成为检验社会文明程度的新标尺。

正如应急管理专家所言:"大自然的馈赠不应成为任性的赌注,敬畏生命与敬畏规则从来都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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