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加速到来的老龄化,北京正以制度创新回应养老服务“需求端快速增长、供给端结构性短缺”的现实考题。《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的通过,标志着首都养老服务治理从以居家养老为主的专项立法,转向覆盖居家、社区、机构及涉及的支撑体系的综合性法规框架,意以更稳定、更可预期的制度供给,托起超大城市的民生底盘。 一是问题:老年人口规模大、照护需求更“重”、服务供给更“细”。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北京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达514万人,约占常住总人口的23.5%。该规模本身已相当于一座特大城市的人口体量。更重要的是,随年龄结构变化和慢性病高发,失能失智、慢病共存等情形增多,养老服务既要兜住基本保障,也要回应多样化、个性化和更高品质需求。鉴于此,仅依靠传统的机构集中照护或单一的居家服务模式,难以覆盖不同家庭、不同健康状况、不同支付能力的多层次需要。 二是原因:资源优势明显,但“匹配机制”仍需更强统筹。北京医疗、科技、教育等资源集聚,具备推进医养结合、智慧养老和专业照护体系建设的基础条件。但养老服务牵涉规划、财政、医疗、医保、住房、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等多部门、多主体协同,若职责边界不清、规则不稳,资源就容易出现“有优势但难落地”“有需求但难对接”。新条例明确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监督管理以及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中的职责,同时鼓励市场主体提供多元服务,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补位,并重申家庭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旨在以法治方式厘清边界、形成合力,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三是影响:从“能养老”向“更好养老”迈进,重点缓解失能照护压力。养老服务的突出痛点之一在失能失智照护。现实中,重度失能失智老人多数仍主要由家庭照护,照护者普遍承受时间、技能、心理与经济等多重压力。条例提出“家庭养老床位”这一制度安排:对失能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符合条件的可由养老机构或就近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站点提供上门照护服务,并配套适老化改造与智能设备支持,使失能老人尽可能在家获得接近机构化的专业支持。这既有助于缓解家庭“独自承担”的困境,也为机构床位紧张与老人“离家难适应”之间提供更可操作的过渡方案。同时,条例强调对家庭照护者开展培训、建立常态化陪护机制,通过提升家属、保姆等照护人员护理能力,降低照护风险和意外发生概率。 四是对策:以制度组合夯实底座,推动供给侧结构优化。其一,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与公共保障。通过政府层面的规划、组织与监督,确保兜底保障不断档,让重点人群获得可及、可负担的基本服务。其二,完善多元供给机制。条例鼓励市场主体进入,提供多样化、品质化产品和服务,形成与基本保障相衔接的分层供给格局。其三,推动公益与志愿服务常态化参与,补齐社区陪伴、临时救助、精神关怀等服务短板。其四,突出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减轻家庭养老床位等服务的费用负担,提高政策可及性,推动服务从“有政策”向“能使用”转变。 五是前景:以医养结合为牵引,打造更高效的养老服务新体系。医养结合既是老年人的刚性需求,也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与效率的关键环节。条例对医养结合作出专门规定,鼓励养老机构按需内设医疗机构,并对符合条件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予以支持,同时推动医疗机构面向养老需求提供相应服务。随着制度落地,北京有望深入打通医疗服务与养老照护的衔接通道,在慢病管理、康复护理、失能照护、紧急救治诸上形成更顺畅的服务链条。结合首都科技资源优势,未来适老化改造、智能监测、远程医疗、信息平台互联等上的应用也将扩展,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安”提供更扎实的支撑。
《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的出台,反映了我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上的制度完善与治理创新。面对514万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北京通过明确职责边界、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医养结合等举措,正在构建更清晰、更可操作的养老服务体系。条例实施后,有望更提升北京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为其他超大城市完善养老服务提供参考。随着制度创新与资源整合持续推进,破解养老难题将拥有更稳定的制度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