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罗城检察院创新"伢依三善"工作法 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面临特殊挑战。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作为全国唯一的仫佬族自治县,存在语言沟通障碍、文化习俗差异等现实困难,传统纠纷解决机制效能有待提升。

针对这一现状,罗城检察院创新实践"案件善办、矛盾善调、源头善治"三维工作法。

在案件办理环节,建立"四大检察+控告申诉"协同机制,通过领导包案、部门联动等措施,近三年推动42件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

特别在轻罪案件处理中,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89人不批捕、167人不起诉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矛盾调解方面突出民族特色,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多语种接待窗口,创新"四个一"温情服务标准。

更通过下沉村寨召开听证会、组织"三官一律"下基层等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142个行政村。

数据显示,该院累计开展司法救助127人次,98.6万元救助金精准帮扶困难群众。

在诉源治理维度,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校园安全等民生领域,三年来发出检察建议110份。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构建"妇联+团委+民政"社会支持体系,开展心理疏导117次,对77名问题青少年实施精准帮教。

这些举措推动当地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下降23%。

法律界专家指出,该工作法具有三方面创新价值:一是将"枫桥经验"与少数民族"和"文化有机结合;二是构建检察权与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机制;三是形成可复制的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样本。

最高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此类实践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既考验法治能力,也检验治理温度。

把依法办案的刚性与释法说理的柔性统一起来,把矛盾化解的“当下之治”与制度完善的“长久之策”衔接起来,才能让公平正义更可感、社会关系更可修复、风险隐患更可前置。

罗城的探索提示我们:以群众语言和生活逻辑讲清法理,以系统协同和源头治理做实预防,基层治理的“稳定器”和“减压阀”就能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