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人大代表补选 56人获代表资格确认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0号公告,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新补选代表资格有效。本次补选涉及奉节县等27个选举单位,共补选56名新代表进入市级人大。人大代表补选和调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中的常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对应的规定,代表因工作调动、辞职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应依法办理资格终止。本次公告显示,共有37名代表资格终止:其中2名因调离重庆市、工作关系不在本行政区域内——32名主动辞职——3名被罢免。就资格终止的具体情况而言,32名代表主动辞去代表职务,涉及涪陵区等18个选举单位,其辞职决定已由相应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接受。同时,九龙坡区、南岸区、彭水自治县等地人大常委会分别决定罢免3名代表职务。此外,因代表资格终止,原由李景耀、张娅菲、潘文峰、孟德华、唐成军、陶石泉等人担任的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等职务相应终止,相关委员会组成人员同步调整。补选新代表是充实和优化代表队伍的重要举措。本次补选的56名新代表来自全市各地,覆盖不同行业和领域。新代表加入后,有助于深入优化代表队伍结构,增强代表性,更好履行国家权力机关职能。此次代表资格确认、终止以及相关委员会职务调整,均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规定办理,表明了程序规范和制度严肃性。调整后,重庆市第六届人大实有代表864人。该人数在统筹代表广泛性、代表性和适当比例的基础上确定,有利于代表依法履职,更好联系和服务群众。

补选与资格终止同步推进,既是依法依规办事的体现,也是在制度层面强化代表履职责任。把代表“进”与“出”的程序做细做实,把资格审查标准把稳把严,把履职保障机制衔接到位,才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规范运行中不断提升活力与效能,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