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院启动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剑指司法领域24项突出问题

记者从辽宁省法院动员部署会上获悉,全省法院系统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这是辽宁司法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此次整治行动问题导向鲜明,重点聚焦三大关键领域。

在纪律作风方面,严厉整治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行为;在司法办案环节,着力解决滥用自由裁量权、虚假诉讼甄别防范不力、财产保全措施不规范等执法问题;在司法服务层面,针对"法官进企业"法律服务针对性不强等服务质量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整治范围涵盖24个具体突出问题,体现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治理决心。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司法环境则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个别法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不仅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也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影响了投资者信心和市场预期。

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优化司法环境对于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辽宁法院系统建立了科学的工作机制。

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建立问题与整改措施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确保每个问题都有明确的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同时,立足近年来全省法院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结合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具体问题,对全省法院在营商环境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清理",不留盲区和死角。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整治行动坚持开门整治理念,进一步拓宽和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这种开放透明的整治方式,不仅有利于发现深层次问题,也体现了司法机关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的责任担当,有助于提升问题整治的精准度与全面性。

从更深层次看,这一整治行动是辽宁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实践。

通过集中整治,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营商环境的核心是预期,预期的根基在法治。

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既是对司法公正底线的再强调,也是对高质量发展所需规则体系的再加固。

把问题查得准、改得实、管得住,才能让市场主体在每一次诉讼程序、每一份裁判文书和每一项执行措施中感受到公平与效率,进而以更稳定的信心投入创新创业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