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相关文件,明确从今年3月1日起,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相对完善的地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将不再执行政府核定的固定分时电价。
这一政策调整标志着我国电价形成机制正在经历深刻变革,从传统的行政分时定价向市场化分时定价转变。
目前,重庆、辽宁、湖北、山东、浙江、福建、广东、江苏、山西等九省市已明确或正在推进相关落地方案。
长期以来,我国执行的是行政分时电价机制。
政府部门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特点,统一划定高峰、平段和低谷三个时段,并规定相应的价格倍率。
这种机制具有透明度高、便于预测的优点,使得用电主体能够通过固定的时间规律来安排用电计划。
以某地为例,晚间十点后电价通常降低50%,这一政策使得许多新能源车主养成了在夜间充电的习惯,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补能经济模式。
电价改革既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更是能源革命的必经之路。
在守护民生用电底线的同时,如何让“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智慧”协同发力,考验着政策制定者与市场参与者的共同智慧。
这场静悄悄的能源定价机制变革,或将重塑未来十年的产业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