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问题: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存,治理需要更有力的司法回应。工作报告显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是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另外,个别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对“如何惩”“如何教”“如何防”希望看到更清晰、更有力度的制度安排。家庭监护缺位,以及争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现象,也持续威胁未成年人身心安全和成长环境。 原因:一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往往隐蔽,熟人作案比例较高,取证难、发现晚,容易造成长期伤害;二是部分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薄弱,再加上家庭教育缺失、校园和社区支持不足、网络不良信息影响等因素,可能走向暴力或反社会行为;三是监护责任落实不均衡,个别监护人失职、虐待甚至侵害未成年人,或抚养纠纷中以抢夺、藏匿方式对抗,既损害儿童利益,也激化矛盾。多重因素叠加,使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治理面临“既要治标,更要治本”的现实要求。 影响:报告通过数据和典型案件释放明确导向。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涉及4.4万人,案件数同比下降1.8%,说明打击治理持续推进,整体态势可控,但压力仍然存在。在侵害未成年人领域,司法坚持从严惩处与预防性制裁并行:对残害未成年人、罪行极其严重者依法判处死刑;同时判令1199人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通过职业准入限制降低再犯和风险外溢。在未成年人犯罪领域,报告强调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杀害女同学的某14岁学生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对2356名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对5822名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罚,体现“恶性暴力依法严惩、可矫治者侧重教育挽救”的分层处置。监护责任上,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监护资格,并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435份,同比分别增长66.7%、90.8%,显示司法纠偏监护失范、维护儿童人格权益的力度明显加大。 对策:报告呈现的治理思路,是围绕“问题发现—依法惩治—综合保护—源头预防”形成闭环。其一,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强化刑事打击与从业禁入联动,做到判得准、罚得严、管得住。其二,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分类处置: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严、形成震慑;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并配套教育矫治、心理干预和社会支持,帮助其回归正轨。其三,推动刑事、民事、家事审判协同,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综合救济。报告提到河南法院审理继母虐待女童案,实行刑事民事同步审理,追究刑责的同时,通过判令变更抚养关系、赔偿人身损害,尽可能修复未成年人生活与成长环境。其四,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对不适格监护依法撤销资格,对抢夺、藏匿子女依法制止,明确家庭不是法外之地,监护是法定义务。其五,加强与学校、民政、妇联、共青团、公安等部门协同,完善强制报告、风险评估、临时监护、救助安置、回访帮扶等机制,推动司法裁判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果。 前景:从报告释放的信号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将更强调“惩治与预防并重、司法与治理衔接”。一上,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重刑政策、从业禁入等措施将继续强化,形成更稳定的威慑与风险隔离;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将更重视分级干预与矫治体系建设,通过更完善的教育、矫治、帮扶衔接机制,降低再犯和恶性升级风险。随着人格权侵害禁令、撤销监护资格等家事司法工具适用增多,家庭监护责任将更具制度约束力和可执行性,有利于把保护关口前移到家庭、学校、社区的日常场景。预计对应的司法实践还将围绕证据规则、保护令衔接、未成年人出庭保护、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等继续完善,更好回应社会对未成年人安全感关注。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并非单向度的庇护,而是在惩戒与关怀之间寻找公正平衡。最高法工作报告呈现的数据与案例,既记录了过去一年的司法实践,也提醒社会各方: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尽责、法律有力、社会支持,缺一不可。